病假工资天津市是怎样算的病假工资国家有统一的规定的,地方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标准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原工资照发一分钱不扣{0}2,天津市新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是多少不合理,应当是本人工资的80%。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
更新时间:2023-05-08标签: 天津市关于病假的最新规定天津天津市关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