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暖费收费标准法律分析:居民住宅采暖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住宅采暖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40元。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由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现行的采暖费收取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文件,是按照津价商【2008】285号“关于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执行的。法律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保障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
更新时间:2023-04-03标签: 天津市暖气费缴费标准天津天津市暖气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