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假休多久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0}2,第二胎休假的明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这一规定是为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而规定的。不能因为违反了其他规定就对生育女工进行身体上...
更新时间:2023-03-22标签: 重庆市生育二胎产假休假规定2015重庆重庆市生育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