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法律分析: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大单位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四、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五、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
更新时间:2023-02-06标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标的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