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0}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新研发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的研发费用要加计扣除,首先你得...
更新时间:2023-01-30标签: 重庆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重庆重庆市研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