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未支付年休假工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的数额向职工支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向单位房间负责人请假半...
更新时间:2023-03-24标签: 请销假管理制度休假请销管理制度罚款职工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