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育”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二)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三)根据“条例”的规定,禁止生育第二个子女;(四)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而生育的;(五)生育第三个子女(依法不含生育第一个子女)为多胞胎的;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且丧偶,另一方配偶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或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六)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条件而生育的;(七)违反第三十六条“条例”规定,当事人三年内不准生育的;(八)违反第三十六条“条例”规定,当事人不再批准生育而生...
更新时间:2023-01-22标签: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生育湖北省条例违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