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婚姻法"有五项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0}1、简述婚姻法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婚姻法"有五项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二)禁止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和其他破坏...
更新时间:2023-02-02标签: 婚姻法教育费婚姻法生活费子女离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