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城镇和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地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统一规划建设村民住宅,不再批准宅基地。村民在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2,所有农村都要合村并镇吗农村会不会大规模合村并镇,关键要看条件是不是成熟,能否对农村产生积极影响,能否给农民带来幸福感,能否...
更新时间:2023-01-15标签: 天津市农村合并政策最新消息天津天津市农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