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五条VAT税率(一)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三)、(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出售不动产、出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境内单位和个人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0,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应适用一般计税...
更新时间:2023-01-12标签: 租赁不动产税率改征一览表增值税税率营业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