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烈士家属或孤儿的,可以减免全部或部分费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发生意外,导致经济困难,无力全额支付的学生学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持有效社会救济证明等相关证明,到所在校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学费减免申请表”,办理减免手续学费,逾期不予受理,免学费申请表及相关户口本和低保、困难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0}1、中职生免学费申请书尊敬的校领导:您好!我是XXX,2011级X班的学生,学前教育专业。2011年9月1日入学。从我入学开...
更新时间:2023-01-01标签: 免学费申请表学费申请表减免符合申请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