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面向全体公民的节假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除了面向全体公民的节假日外,还有面向部分公民的第二类节假日和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女性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岁以下儿童放假一天)、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1、国家规定春节放几天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条例》(国务院第2...
更新时间:2023-03-15标签: 春节放几天第一类节假日春节面向公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