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1,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的第六章附则2,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3,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其他规定)涉及承重结构变动的拆除重建、加高加层、增加面积等成套改造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纳入建设部门管理范围。对住宅或者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住宅维修养护项目投资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应纳入各区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范围。具体办法,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与区县有关部门结合...
更新时间:2022-12-08标签: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办事指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