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一、本条例中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部门”改为“养路费、通行费征收稽查部门”;删除本条例中“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内容。二、删除第六条第四款。三、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修改为:“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进行挖砂、采石、取土、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因治理河道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除外);”四、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在不影响公路规划实施...
更新时间:2022-12-08标签: 天津市农村涵洞管理规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