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建立国家、省(直辖市)、市三级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2,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必须的,你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的《安全平价报告》中都已经作了辨识。这是一个必要步骤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规定:从事危险化学...
更新时间:2022-11-30标签: 天津市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天津天津市重大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