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居民行使民主权利。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人至9人组成。第四条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具体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第五条居民委员会换...
更新时间:2023-02-28标签: 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重庆重庆市居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