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是为了保障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的办法。于2009年5月21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更新时间:2023-03-13标签: 重庆市实施务监督委员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