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有关地域管辖,应当依据以下法津规定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含同纠纷提起的诉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最终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
更新时间:2023-03-18标签: 广州海事法院通海水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