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的给付单位,当然应该是浙江卫视。赔偿多少,如何赔偿,也要看这合同具体是怎么签的,这个问题,浙江卫视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作出道歉和给与适当的经济赔偿,具体怎么赔偿,赔多少,国家自有法律规定,故而不存在浙江卫视要“负全责”的说法,赔偿先除掉保险,再分割责任进行赔偿。
1、你对浙江卫视处理高以翔事故怎么看?
高以翔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世界上什么最宝贵?莫过于鲜活的生命了,失去生命,一切无从谈起,事业、爱情、金钱统统归零,浙江卫视高以翔亊件绝非偶然。如果浙江卫视以人为本,以尊重人的生命为前提,就不会出这种令人惋惜的亊故,三十几岁的年纪,正值而立之年,理想远大,前途光明,正是人生黄金期,却倒在了拍摄现场。
《追我吧!》这档综艺节目为追求高收视率,为强烈吸引人们的眼球,取悦观众,以惊险、刺激、高难度动作为切入点,迎合一些人的趣味和好奇,其出发点无可厚非,但后果却令人发指,希望浙江卫视以高以翔亊件为教训,安全大于天,防患于未然,从惨痛中觉醒,绝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收视率。无论是哪一档节目,要想做大做强,丰富多彩,博得大家的喝彩,应在体裁、内容、形式上多下苦功,尽量减少表演者的高难度、高强度、高惊险性的动作,以低成本高效率提高节目的知名度!,
2、高以翔事件,浙视会怎么处理?大约能补偿多少钱?浙视这档节目会不会被和谐?
最新消息是,节目已经暂停录制。至于赔偿,则比较复杂,因为需要考虑到艺人自身的身体素质。在高以翔方面和《追我吧》节目的合同中,明确有提到:“节目竞演存在激烈竞争的情形,可能会给乙方(艺人)造成生理、心理负担,艺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知,完全自愿参加并完全愿意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这种提示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特殊条款,无可厚非,但按照《保险法》需要加下划线重点标示出来,
然而根据凤凰网曝光的这份合同,并没有下划线提示。另外,赔偿多少,如何赔偿,也要看这合同具体是怎么签的,简单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节目组直接和艺人签约,而节目组是买了保险的,这种情况下,艺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向节目组索赔;第二种是节目组和经纪公司签约,那么艺人直接向经纪公司索赔,经纪公司买了保险的,艺人也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这种激烈的竞技类综艺,都会买保险。所以赔偿先除掉保险,再分割责任进行赔偿,但由于高以翔已亡故,赔偿金不会太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高以翔只能计算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满60周岁按照20年计算,
3、高以翔突然离世,浙江卫视到底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我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既然再次邀请,那就说一说我的看法吧!台湾名星高以翔在浙江卫视栏目组拍摄《追我吧》的过程中因心源问题突然晕倒在地,经医务人员进行心肺复苏,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这个问题,浙江卫视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作出道歉和给与适当的经济赔偿,具体怎么赔偿,赔多少,国家自有法律规定。也可按死者家属的要求酌情而定,
4、高以翔在参加节目时猝死,浙江卫视应该负全责吗?
感谢工仔1546的邀请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士,对这个问题只能根据个人的理解来回答,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首先一点,这个事件不是交通事故,因而我认为不能像处理交通事故那样,认定谁应付多少责任,故而不存在浙江卫视要“负全责”的说法。参照企业职工因工致残、死亡有关处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致死亡的,应按因工伤亡的相关规定处理,
故此我认为,高以翔是在参加节目时猝死,应该是参照因工死亡的有关规定处理,给于相应的赔偿。而赔偿的给付单位,当然应该是浙江卫视,平心而论,这个事件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也是令大家感到痛心的,1992年,我一个很要好的工友兄长,在车间主任的岗位上,也是因心脏猝死而去世,令人伤悲,据我事后了解,心脏猝死是比心肌梗塞更可怕的,如果说心肌梗塞发生后,还可能有一至数小时的抢救时间;而心脏猝死据医生介绍,连5分钟的抢救时间都不到,也就是说一旦出现是无法抢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