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机构,名义上挂着体制牌子,实际上已经企业化操作,下一步改革的大方向是转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目前是三个方向,下面重点论述一下县级林业部门其它事业单位的改革趋势,剥离其园林绿化行政指导和公益服务职能,收归城市管理委员会或者林业和园林局(不同地区机构有差异,以当地实际为准),成立园林绿化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城市园林美化和绿化。
1、事业单位改革中,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怎么改革?
园林绿化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机构,名义上挂着体制牌子,实际上已经企业化操作,下一步改革的大方向是转企。剥离其园林绿化行政指导和公益服务职能,收归城市管理委员会或者林业和园林局(不同地区机构有差异,以当地实际为准),成立园林绿化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城市园林美化和绿化,改企后,部分在编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其余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随单位改企,实行市场化管理,工资待遇与企业效益挂钩上下浮动,不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核发。
部分工龄满三十年或者工龄满二十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允许提前退休离岗,交社保接管,原来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根据改制后的实际需求进行清理,有岗位需要的,继续聘任,没有全部清退,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目前是三个方向:经济效益较差、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和经营职能改公益一类;经济一般,可以保证单位正常运营的,维持现状;经济效益较好的、主体职责是收费和经营服务的,剥离公益服务职责转企,
2、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中,园林绿化机构如何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管干分离要求,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养护作业服务逐步推向社会,由社会资源配置,一般是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干的事;养护管理职责予以保留,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招投标管理、绿化经费管理拨付、制定计划方案和管理制度等,解决管的事。编制和人员安置,绿化养护管理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保障,有的地方是差额拨款,其实质上没有经费收入,早就按照国家要求不收取社会绿化费,又因编制长期没有变更的历史原因,财政前按照全额拨付,就是编制“懒得”变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这些遗留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人员安置,管理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留在改革后的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工勤岗位人员一般进入招标企业,有的地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有的地方保留事业单位身份,按照企业管理,退休退职时仍然按照事业身份退休待遇,显然后一种做法较为人性化,体现了改革的稳定性和以人为本的精神,回归公益性。有的地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还具有上级行政机关委托绿化执法的职权,可是国务院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地方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委托的情况,显然是自行委托,依据国家法制部门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是不能委托的,自行委托执法法律效率问题大,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3、林业事业单位该怎样改革?城市绿化单位该怎样改革?
林业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革在中央和省市(直辖)已成型,现在的深水区就在县乡镇了。在县级,林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成份复杂,各种性质的都有,包括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保防疫站,森木消防站(队),林政执法队等等,这些一般为行政.公益.执法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另外还有苗圃,圆艺场等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林场在三年前一般已改革到位,县级基层林场分两类,一类为生态型林场,为公益一类,一类为商品林林场,列为差拨或自收自支事业。
这类林场的改革趋势是转为企业,但从现状来看公益类林场占多数,改革对其影响不大。下面重点论述一下县级林业部门其它事业单位的改革趋势,林业站:现在的林业站由林业局直接管理为主,但机构改革之后,林业局将和国土资源局整合,组建新的自然资源局,因此乡镇林业站和国土资所整合成立自然资原所不可避免,当然重点林区县有可能单设林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