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或者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改变派遣岗位,都是不用承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责任的。这么说吧,劳动者被退回后,劳动派遣公司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不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在两次派遣的空余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1、劳务派遣被开除怎么办?
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签订的普通民事合同,劳动者并不是该合同的合同相对方,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合同约定退回劳动者的具体规定,只有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和与之对应的《劳动合同法》第92条有原则性的规定来推断,这么说吧,劳动者被退回后,劳动派遣公司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不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在两次派遣的空余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选择这样的做法,那么之前的用工单位因为没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以不用承担责任,劳动者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第二种是劳动者被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种解除一般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因此要求赔偿金,但是因为过错方包括之前的用工单位所以根据相关法律劳务派遣公司和之前退回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派遣工被用工单位开除,单位不补偿,这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拿到补偿金?
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或者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改变派遣岗位,都是不用承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责任的,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并不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工作岗位,保障工作条件,并提供与正式职工相同的福利、补贴、津贴和奖金即可,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要求召回派遣工,或者改变派遣工工作岗位,而不需要寻找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考虑给予经济补偿的事。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劳务派遣工只与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生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的事,用人单位同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给付费用,即使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工,也可以由派遣公司另行派遣,并不代表着就此失业,只不过是改变了就业岗位,因此不存在经济补偿的事。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社保、工伤、失业等责任与保障,以及劳动关系,全都在劳务派遣公司,由其直接负责,与用人单位只存在间接劳动关系,只有在劳务派遣公司解体或者无力承担时,才由用人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