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市教育培训机构法律法规,关于培训的法律问题

成都市教育培训机构法律法规,关于培训的法律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3 10:44:1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关于培训的法律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看你是否有和对方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没有,那么肯定这个培训机构是不会退钱的。总之,对于此问题,完全可以协商处理的。
那就没有办法了一般情况下,培训机构会和你签中途你终止学习的培训合同,所以你如果预到这种情况就应与培训机构提前说清楚,当然培训机构如果不同意

关于培训的法律问题

2,一个培训机构受什么管辖约束

培训机构管辖要看审批这个培训机构的是那个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培训机构的审批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另外一种是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如果是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那么就必须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开展培训业务,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是教育部门批准的,那么接受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管理。

一个培训机构受什么管辖约束

3,询问有关教育咨询机构的法律问题

1. 参见于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和规章,你可以去百度上查找一下你认为有用的。2. 没有得到教育部审批的教育机构私开课程,学员与机构的合同有效,但是可以解除。3. 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参见于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只有其中的非教育收费受物价部门监督以上是我的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1. 参见于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和规章。 2.学员与机构的合同有效,但因其违法,可在1年内申请法院撤销。 3. 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参见于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只有其中的非教育收费受物价部门监督。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询问有关教育咨询机构的法律问题

4,教育法律法规

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有管理职责,保证学生的安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生的具体年龄是多少?决定着适用上述不同的法律,对校方有不同的归责原则。另外,受伤有法定上的标准,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请你进一步说明我继续给你解答。

5,培训机构向家长承诺保证入学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

1. 如果这是商家的宣传那么违反新广告的规定2. 如果是口头上的应许,那么千万别相信3. 如果是合同中的条款就受合同法保护新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属于但是受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的调整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教育机构承包是否合法

看具体情况。还有一般只要不出大的事,或者没有人站出来说他们不合法,一般都是被认定为合法的,为保护正常交易!
你好!看具体情况。还有一般只要不出大的事,或者没有人站出来说他们不合法,一般都是被认定为合法的,为保护正常交易!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不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 四、进一步严格民办教育机构证书发放的管理民办教育机构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或其它学业证书。低层次学校不得举办高层次教育,不得发放与办学层次、办学内容不相符的毕业证书,不得借发其他学校的毕业证书。  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须按规定发放培训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举办分支机构或将办学资格和教学任务委托、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合法,私立学校遍地是!

7,药店GSP认证在职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第一次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培训 搜

药店GSP认证在职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第一次根据《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第6501~6504条法律法规培训  GSP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是为了使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GSP的实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第6501~6504条对企业各岗位的人员提出了培训要求;6505条还规定,企业应建立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  企业应建好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档案:  一、制定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有的企业规定每月集中培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人每天自学2小时,并且都要做笔记,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制定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以免在检查时制度与实际执行不符。  二、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要有针对性,结合企业职工存在的普遍问题及特殊岗位的特殊需要,将目标分解,分阶段地完成培训教育工作。  三、建立历次培训教育的方案。这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培训,包括培训目的、参训人员、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  四、培训教育实施的记录和总结。内容包括备课笔记、课程表、签到簿和考核结果;如培训结束后采取笔试、提问、现场考查等方式来检验培训的效果,对成绩优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取哪些奖惩措施等。  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培训教育登记表。这主要是指职工参加县以上有关部门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市以上药监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等。  六、收集职工的学历、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建立档案。
可以培训《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尤其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零售部分第一百二十六条条款要仔细去讲解。
可以培训《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尤其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零售部分条款要仔细去讲解。
文章TAG:成都市教育培训机构法律法规成都成都市都市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