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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领导,成都市城市规划局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3 07:33:46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市城市规划局

传说,就是不真实的说法。网上当然就查不到。

成都市城市规划局

2,成都市规划局市政处处长是什么级别

成都市规划局局长是副厅级、副局长是副局级正处(副省级城市特有的,比正处高比副厅低)、内设处室处长是正处级。
南京是副省级单位,市局就是正厅单位。市副局就是正处级。

成都市规划局市政处处长是什么级别

3,在哪里可以查到政府发布的公告和文件

长期以来这三种形式的政府出版物主要通过四种流通途径向社会传播:通过国家邮政系统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通过部门内部系统自办发行、通过机关文件交换,内部限量赠阅、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免费赠阅。上述情况在近年来变化较大,特别是2003年新闻出版署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通知》实施细则之后,按照中办、国办的精神:所有公报、政报、文告一律免费赠阅。据统计全国约有96家政务类出版物被停止征订而作为免费向社会赠阅的对象其中还有部分出版物改为只出版电子网络版而纳入电子政务的管辖范围。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政府出版物由于技术上或发行上问题而陷入了一种很被动的局面中。但是,如果读者特殊需要某种出版物努力去寻找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以通过与政府文件管理机构沟通后而免费索取或购买得到。
你好,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可以查到成都市政府废止的文件。2014年2月14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根据《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6号),决定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开发办等部门关于引进社会资金促进工业集中发展区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6〕22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大产业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扶持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04〕126号)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在哪里可以查到政府发布的公告和文件

4,中国最厉害的十所高中是哪些

中国最厉害的10所高中: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河北衡水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长沙市长郡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宁波市镇海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教育对每个学子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历来有着“进一所好的高中等于半只脚踏进了好的大学”这种说法。好的高中有着优质的师资、良好的氛围、多元化的发展坏境等。下面介绍一下中国最厉害的十所高中。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简称人大附中,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该校成立于1950年,是一所享誉中外的著名中学,多次荣登美国马里兰大学研究所公布的中国高中排行榜排名首位。2、河北衡水中学河北衡水中学,简称衡水中学或衡中,始建于1951年,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衡水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三所重点高中之一。2014年11月,学校占地230亩,有8000名在校生,600名教职工,其中国务院特贴专家2人、国家级荣誉获得者17人、特级教师13人。3、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是湖北省首批示范高中,该校在1962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唯一命名的“窗口学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4、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长郡中学是一所由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系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湖南省首批挂牌的八所重点中学之一。5、上海中学据不完全统计,校友中有现任或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105人,两院院士57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军30余人,大学校长200多人,各行各业专家难以尽计。上海中学本部连续18年在高考中保持领先,进入重点高校的比例超过99%,进入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同级别高校的毕业生达到70%,90%毕业生进入自己志趣聚焦的专业领域。6、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简称成外,是四川省第一所外语特色完全中学,是成都市教育局直管民办学校。7、宁波市镇海中学浙江省镇海中学在1978年成为浙江省十三所重点中学之一,1981年被评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十八所重点中学之一,1995年被评为第一所“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4年被授予“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称号。8、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东北师大附中,坐落在北国春城长春市,是吉林省重点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50年,其前身可上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长春三中和松北五省联中。初名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后易名吉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春市第66中学等,1980年7月正式恢复校名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简称厦外,是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福建省重点中学。1994年,该校扩大办学规模,迁址到湖滨北路88号。2004年,该校率先把高中部办到海沧。10、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1952年,由中山大学附中、广东省文理学院附中、岭南大学附中、华南联合大学附中合并而成;前身可追溯至1888年建立的广州格致书院;1983年,由华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978年被定为广东省重点中学。

5,成都理工大学的双一流大学中的一流学科是真的吗

是真的,迟早的事。2016年10月29日,成都理工大学迎来了60周年校庆,上午9点30分,在成都理工大学西区田径场,广大海内外校友、学校师生及各级领导嘉宾和社会各界友人欢聚一堂,共同见证国土资源部、四川省、成都市、成都理工大学开启“双一流”建设的崭新历程。  在“双一流”建设部省市校推进大会启动仪式上,部省市校领导共同触摸启动仪,正式启动了部省市校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历史崭新征程。《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理工大学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共建一流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将在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实践、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推动学校与本地企业协同创新、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医学院、共建成都自然博物馆、共建成都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环成都理工大学成果转化区等七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兴平,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彭齐鸣,成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罗强,成都理工大学党委书记谭书敏、校长倪师军共同触摸启动仪,正式启动了部省市校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历史崭新征程。  成都理工大学始建于1956年,历经成都地质勘探学院、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1年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培养了16.5万余名栋梁英才,在建设优势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大学的使命中成绩斐然,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倪师军在现场致辞时表示,学校在60年里实现了“三次跨越”:第一次跨越是从1956年成都地质勘探学院成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奠定了以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标志,具有优势特色的地质专业和学科的深厚根基;第二次跨越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发展成为部属重点高等院校,成都地质学院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实现了从单科性地质院校到多科性理工院校的跨越;第三次跨越始于2001年,成都理工学院与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有色地质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民生工程、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兴平代表四川省人民政府向成都理工大学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60年来,成都理工大学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学校积极投身于四川省的科教兴川、人才强省以及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等生动实践,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地质勘探、能源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希望成都理工大学站在新的起点上,要紧紧地围绕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目标,强化办学特色,优化学科布局,增强创新能力,深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在国家和区域的战略公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我省集中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第三张图片来自Firefly950,其余来自网络)
就评成都理工大学有三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重点学科,三个一级学科在教育部2012年(最近一次)学科评估中全国前三名,怎么也会有一个学科进去全国双一流学科的。
地域问题,只能建设区域高水平大学。

6,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法制处。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负责开展城管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室业务工作。(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模式研究;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协调城市管理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和年鉴编辑;承担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经费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资金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监控管理,参与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五)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拟订环卫事业发展规划、环卫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环卫作业经费计划;监督管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制考核;参与城区垃圾转运车、压缩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管理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街道冲洗降尘及洗车场(站)的规范化设置;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和市场化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城市景观管理处(挂广告设置管理处牌子)。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标准;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重大技术改造和城市照明及夜景灯饰工程;牵头编制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不含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机场路旁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七)市政管理处。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市政设施;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专业规划,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等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护经费核定、技术改造方案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杆线等设施;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的设置;负责超重车过路(桥涵)核准;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市场。(八)综合执法管理处。负责协调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指挥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占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牵头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大型商贸活动及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牵头治理非法书写、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考核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九)执法督察处。负责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督察和执法队伍作风督察;负责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和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十)区县工作指导处。指导区(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参与考核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组织协调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的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十一)基建设备管理处(挂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局基建项目的实施和预决算审查;牵头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引进设施、设备的招投标、项目建设、油料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保养维护,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执法标志;负责局安全生产及设施装备管理,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运营,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十二)市容市政服务管理处。负责市容服务收费的行政监督、检查和管理;执行有关垃圾、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等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开展相关收费工作。(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检查评比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统筹对外发布城市管理公众信息,收集、整理媒体及网络舆论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十四)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十五)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7,请问还可以详细点解释我的问题吗关于商品房已售办理土地证遇到麻

一、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三、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四、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5、地下室、花园等没有房产证的不计入分摊面积。 6、严禁为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使不同宗地使用权类型、使用年限等统一。 8、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不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过户手续,统一到同一权利人。 9、建筑压占红线的应先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应在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 11、持有合法齐全的规划建设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但未申请办理初始土地登记的,可同时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初始登记只登记不发证,登记后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12、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原土地权利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权利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住房上市交易时,用地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一、办事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五、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七、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八、“下一步”告知: 九、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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