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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餐饮业开通煤气管理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餐厅有什么要求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3 06:39:40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餐厅有什么要求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供应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NND 为了你这个问题 我翻遍书柜才找到。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餐厅有什么要求

2,现在酒店根据消防部门对餐饮业的安全检查的要求需要改液化煤气

个人理解:如果设施变更仍由公司(出租方)负责,则酒店需要征求公司方的同意。如果双方的租赁协议明确了设施变更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燃气公司就要与酒店再签合同,关键是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不明白啊 = =!

现在酒店根据消防部门对餐饮业的安全检查的要求需要改液化煤气

3,我想开家卖煤气的店需要什么手续

1:要工商部门立项批文,2:报安监局审核验收,3:报卫生,环保部门审批,办完手续再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4.建好之后要进行消防验收.5.还有防雷检测.
报安监局审核验收
要对别人温和...
有钱就行。
报安监局审核验收,报卫生,环保部门审批,办完手续再拿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要很多哦 劝你干别的

我想开家卖煤气的店需要什么手续

4,轻餐饮是否禁止明火

可不可以用明火你直接问出租方的物业就好,一般来讲在商业区和写字楼区的楼盘只要有煤气管道入户具备完善消防设施(烟感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的就能用明火。大多数楼盘可做明火餐饮的商铺都会单独分区,这个你咨询消防部门是没用的,那些大爷是不会告诉你的,而且你不确定在哪儿干人家也没法回答,北京范围太大了。
法餐谋网站分析了题主说的这个问题:专门有一篇是讲餐饮企业违反消防规定的处罚。轻餐饮也是餐饮行业的一种,因此如果明火造成损失,会面临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轻餐饮是否禁止明火这个问题,应该换一个问法:轻餐饮在防火措施上需要怎么做。根据法餐谋网站上的资料,轻餐饮在营业前应该做以下准备: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谁有购物商场内的煤气安全管理规定啊帮帮忙

为了杜绝油烟管道的燃烧,煤气的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拟定以下油烟管道的维护和保养与管理制度。一、 在每日烹饪之前,开启煤气阀门应注意,应先点火再打开阀门点火应用专用的点火工具,避免发生意外烧伤事故。二、 抽油烟机、煤气管道上的油垢必须在当天关店后清理,不留下隐患,部门主管必须监督检查。三、 煤气管道上不得放置任何灶具及杂物,每天保安进行检查。四、 油烟管道不得存留油渍、油垢,每隔半月清洗一次,由保安负责抽查,如发现未清洗,则对该科室主管追究责任。五、 在烹饪时,注意锅内油温不易过高,尽量不要出现明火,避免引起锅里油类燃烧。六、 不得堵塞,排气通风设备,保证排气管道,通风口畅通,每隔一周时间要对排气、通风口进行检查、清洗。七、 操作间的炉灶上不得残留油渍、油垢,不用时,必须清理干净,关闭好煤气阀门,由该科室主管确认后方可离开。八、 关店后,主管应对所有煤气管道,煤气阀门,油烟机彻底的检查,主要针对煤气阀门是否都已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否则发生事故由当班主管负责。九、 消防点检员每日对用气科室的油烟管道,油烟机,排气(风)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整改。
zfsd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煤气罐管理规定

一、煤气罐空罐重量。用户送装煤气罐空罐时其重量应一律实施过磅秤量,其空罐重量不应超过规定的15公斤,如超过15公斤应将残渣抽净,严格把关并做好记录。二、装罐煤气的实际净重。罐装煤气总重量应减去空罐实际重量,实际装罐煤气(净重)的数量,如达不到规定的15公斤(±0.5公斤)的数量,建议按斤计价,并做好记录。三、送装的空煤气罐,应做好空罐的质量验收。目前用户使用的煤气罐使用年限不等,其自身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需煤气公司负责检验,不合格即作废,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合格的应做好合格标志。四、煤气的质量。提供给消费者的煤气质量应标明其每公斤含热量大卡多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标准,不合格煤气不装罐。五、每只罐装煤气出库应随罐出示合格证,让用户验收。其主要标明项目:空罐重量、残渣重量、煤气净重、煤气发热量/㎏、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六、诚信承诺书。如出现数量、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诺,使用户无后顾之忧。
1995年8月,广东省劳动厅专门发出了《关于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通知》,明确要求经营液化气的公司、贮灌站、销售点要做好充装前的钢瓶检验工作。1997年初,为加强充装站的管理,广东省劳动厅还建立了充装站的现场监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广州市燃气管理处也对燃气市场的安全经营、市民的安全用气作出规定,要求各煤气贮罐厂(站)充装点不得充装没有合格证的钢瓶和超期钢瓶。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液化气充装和销售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因执法手段上的限制,很多条条框框只是一纸空文无法落实。因此,事过之后,非法充装、销售现象又死灰复燃。梅州市劳动局1996年通过市场调查发现,造成该市液化气销售和充装市场混乱局面的直接原因,是销售点的主管公司管理不善,便召集市区4 家专营液化气的大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自的竞争手段、充装范围、销售点的布点和增加情况,角阀上贴有充装封口标签和有关违约责任等。在钢瓶的角阀上贴上公司的封条,既可知道气体是哪家充装的,又可监督充装销售单位的服务质量,从而形成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杜绝了恶性竞争带来混乱局面。珠海市为切实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联合作出具体规定:钢瓶销售必须由有液化石油气储存装充资格的单位统一销售;钢瓶代充必须是本市有储存充装资格的液化石油气贮灌站派出机构,并应取得市建委和市公安消防局的审查同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各贮灌站必须严格执行钢瓶充装管理制度;不得为超过检验周期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要真正使液化气销售、充装的混乱局面得到遏止,除要有坚决的措施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还得积极配合,避免多头管理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保护意识。

7,求消防法中关于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罐的规定或河北省这方面的详细

具体安全距离如下烟道距难燃或非燃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05m;距易燃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25m;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灶具与钢瓶之间应采用单瓶单灶连接。钢瓶与灶具之间连接所用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1.2---2.0m之间,并不应有接口。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罐的钢瓶存储要求1、使用和备用气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2、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按要求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2米的独立建筑房间,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以及瓶库内液化石油气存储总重量超过1350千克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规范执行。3、气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但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当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4、高层民用建筑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5、专用瓶库的选址应靠近使用位置,并选择地势平坦,不易积聚液化石油气的场所。6、专用瓶库不得设在暖气沟、检查孔及任何地下构筑物上面。瓶库内不得有地漏,且地面应平整,并高出室外地平。7、瓶库通风要良好,应在门或墙的下部安装百叶窗,通风口与室外大气连通,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平为0.2m以下,门窗向外开,但不得通向操作间及其他房间。8、专用气间高度不低于2.2m,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强制通风设施,并将浓度报警装置与通风设施联锁,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且开关应设置在室外,周围应划定禁火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9、瓶组式供气系统的总输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10、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体时,应敷设在套管中。11、管道系统中每对法兰之间应做静电跨接。餐饮业燃气器具使用要求1、燃气灶具应选择《大同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公布的产品,调压器应具有生产许可证,蒸发器应是由具备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且产品应经质检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灶具安装和维修应由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的专业人员负责。2、安装燃气灶具的操作间房屋净高不得低于2.2m,并应具备良好的通风。3、灶具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4、灶具之间及灶具与对面墙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5、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和烟道处必须设爆破门。6、灶具的排烟设施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每台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7、烟道距难燃或非燃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05m;距易燃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25m.8、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9、灶具与钢瓶之间应采用单瓶单灶连接。钢瓶与灶具之间连接所用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1.2---2.0m之间,并不应有接口。10、软管应采用耐油橡胶胶管。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灶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软管不得穿墙、窗、门。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如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11、操作间应配备轻便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12、采用瓶组方式供气或单气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对用气设备固定。扩展资料:禁止行为要求(一)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二)不得使用不合格或报废的钢瓶,必须使用经质检部门定期检验合格的钢瓶。(三)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四)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残液应交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负责处理。(五)钢瓶不得倾倒放置或使用。(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钢瓶角阀,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和检验标记。(七)瓶库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八)严禁使用明火、蒸汽、热水等热源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摔砸气瓶,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露。(九)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和地下、半地下空间内使用液化气。(十)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参考资料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大同市餐饮服务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
现在家居生活经常使用到液态煤气,大家俗称的煤气罐就是装载液态煤气的一种器皿。“煤气罐”是钢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具有爆炸危险,它的壁厚仅2.5毫米左右(新钢瓶出厂标定壁厚),非常簿,它时刻都承受着来自内部介质产生的压力,正常使用时内部压力(即压强) 0.5~1.2兆帕斯卡(合5~12公斤力/平方厘米),整个横截面要承受1000公斤左右的拉力。“煤气罐”在长期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受到碰撞、曝晒、介质腐蚀的伤害,会产生疲劳裂纹、凹坑、变型、腐蚀减薄等缺陷,这些缺陷是导致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您见过“煤气罐”爆炸场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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