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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安全条例,成都市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1 10:28:23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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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2:0013:00-17:00。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成都市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2,在交通拥挤及事故多发地段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规定在此地段内

由题意得d=Kv2s当v=50千米每小时,d=sK*502=1K=1/2500所以d=v2s/2500又d/s≥1/2v2/2500≥1/2v2≥1250v≥35.36所以d与v的函数关系式是 d≥1/2s 当0≤v<35.36千米每小时

在交通拥挤及事故多发地段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规定在此地段内

3,行车安全条列

(一)不得在划有中心单实线、中心双实线的路段上横穿、掉头、压线行驶、越线行驶或者左转弯;   (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   (三)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前一放行信号中尚未通行完毕的车辆先行;   (四)在进入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前,应当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直行车先行,同为直行车辆的,应当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   (五)驶出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辆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相应车道,内侧车辆变更车道驶出环形路口的,外侧车辆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辆应当让行;   (六)进出与学校及单位、村、镇连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观察瞭望,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   (七)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八)清障车、牵引车在道路上拖移、牵引机动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行车安全条列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  (二)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三)拖拉机用于载人的;  (四)未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装置的;  (六)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  (八)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九)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一)行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十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不减速行驶的;  (十三)对因非机动车道被占,借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不减速让行的;  (十四)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五)未经批准载货超过长、宽、高规定的;  (十六)未按照指定的道口和时间载运超限物品通过铁路道口的。

5,成都市对小型货车的通行规定是怎样的能在二环上跑么

成都市小型货车部分时段不能在二环上跑,成都市货车限行规定如下:一、成都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成都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扩展资料《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喷涂、粘贴或者悬挂标志:(一)客运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喷涂核定载货质量、驾驶室核载人数;车厢尾部均喷涂本车号牌三倍以上的反光号码;(二)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牵引车的后部和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志,渣土运输车前部还需安装放大反光号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喷涂、粘贴或者悬挂警示标志。第三十五条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托运货物,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乘员、车辆例检不合格、驾驶人资格不合格、相关证件不齐全、出站登记不合相关规定不得出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相互配合,从源头上遏制并查处超载超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需要办理入城证A1、 B1、C1证:限载质量1吨(不含)以下的货运汽车使用A1证、A2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三环路(含)以内和三环路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德赛街(含)、世纪城路(含)一线以北,濯锦路(含)、丽锦街(含)一线以西的南部新区(以下简称“南部新区”)的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B1证、B2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一环路(含)以外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C1证、C2证、C3证、E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二环路(含)以外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

6,成都交通规则

成都从09年5月起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路以内,三环路辅道可以跑,三环以内的城区范围不得进入,否则就会被交警逮住扣分罚款。(2009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执行国Ⅲ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禁止未取得入城标志的二、三轮摩托车和虽取得入城标志但尾气排放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成都从09年5月起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路以内,三环路辅道可以跑,三环以内的城区范围不得进入,否则就会被交警逮住扣分罚款。(2009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执行国Ⅲ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禁止未取得入城标志的二、三轮摩托车和虽取得入城标志但尾气排放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本市五城区内实行对边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运行总量从严控制、限量办理入户手续;不办理正三轮摩托车入户手续。无入城标志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本市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的道路行驶。摘自<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不过现在基本上城区内不办理摩托车的上牌和入城证.(有关系或者可以.不过很贵)

7,成都有那些交通新规

成都2013年交通新规: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  车驾驶证的。
以下5种违规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简单就是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破坏社会稳定、破坏人民关系和睦最恶劣行径。在这里呼吁大家如有发现,能拍照者拍照,不能拍照者记下其车牌号,发微博曝光之并@当地交警部门官方微博。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10次车祸9次快,我国绝大部分的车祸都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所以对超速驾驶的处罚加重,是举脚赞同的好主意。 3、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以下4种违规扣6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就是重上加重了。 2、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平时大家都好好地遵守着,但是一预到大塞车就都不管不顾了,小编有个同事“红大毛威武30年”就特喜欢干这事,已经多次受到批评。写到这,忍不住又qq发信息过去批评一次。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校车先行的规定,在国外早已经出现并执行多年,现在国内也同样开始重视,这是举国共庆的好事。 4、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关于闯红灯的危险,已经讲过千次万次了这里就不再重提。 ●以下9种违规扣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我国的交规中是优先保护行人的,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可以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如果刚好又有人行横道的话,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为了避免事故纠纷,明令规定转弯车辆必须让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说不定就是去救的自家人灭自家的火。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以下5种违规扣2分 1、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会被扣2分。这个处罚条款的设置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安全带的作用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本来所有人都应该主动自觉系上。但是我们居然需要立法来强制、强迫大家去执行。所以再次强调,上车请系安全带,无论你是开车的还是坐车的。关键时候不是罚不罚2分的事,而是你还有没有机会活下去。 系安全带其实也有一套讲究,不同人、不同坐位都有特别注意的地方。如果你对这些一窍不通,又有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击阅读:《保命最重要!安全带正确使用方法》。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其实小编觉得应该改成开车使用手机者扣2分。因为小编就亲眼见过一穿着低胸超短裙的美女,一边开着奔驰slk一边刷微博。当时小编心里就忍不住骂,谁包养的二奶又出来糟蹋好车兼危险他人生命健康。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你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以下4种违规扣1分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违规处罚中,扣1分的共有4项: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2、车辆未张贴年检;3、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4、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我们重点讲讲第4条;因为我国驾驶员当中,长期使用远光灯的人远远比主动系安全带的人还多。 关于乱用远光灯的危险,只要你在国内夜晚随便一城市开车转一圈,你就有深刻的体会。我们也特意搜集了因为司机乱开远光灯,而导致对面车辆闪避不及把行人撞飞的结果。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阅读:《事故视频分析8:谈乱开远光灯的危害》 ●有关新规则疑问的解答 疑问1、误闯红灯或因为特殊原因闯红灯,怎么办? 闯红灯的处罚是根据两张违章照片来判断的,1、红灯前一秒车辆所在位置;2、红灯后一秒车辆所在位置。如果因为前面大车遮挡等原因而误闯红灯,可以照片作为证据,向交警部门申请纠证处罚。如果因为要送人去医院救急而闯红灯,事后可以根据医院开具证明,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赦免。不过希望到时相关部门能把流程尽量完善,让车主可以快速、有效、便民地申请行政复议。 疑问2、沾上的泥污也算遮挡车牌吗? 泥污沾染等非人为造成的遮挡,并不算故意遮挡车牌。但是小编建议大家还是要及时清理,否则半路被警察叔叔拉下来谈话也不是件什么好受的事。 疑问3、车牌未安装封固螺丝也要扣12分吗? 安装封固螺丝是车牌安装规定里的一条,如果未安装,也会被以未按规定安装车牌为由扣12分。所以建议大家在今年年底前赶紧去安装了。 疑问4、如果今年的违规,明年再去处理,是按新规还是旧规? 处罚是按违规发生的时间为认定,如果你今年闯的红灯,等到明年《驾照新规》执行后才处理,依然按照旧规定来处罚,依然是扣3分而不是6分。 疑问5、只要酒后开车就5年内不准考驾照? 并不是酒后驾车就5年内不准考驾照,而是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酒后达到醉驾标准的会被判处吊销驾驶证并处5年内不准考驾照。也就是说,如果你酒后开车,没发生事故没达到醉驾标准,就不会被处罚5年内不准考驾照。不过还是经强调,不要酒后驾驶啊!! 总结:总的来说,《驾照新规》中对于违章驾驶的处罚紧跟全国物价走势,呈现一片良好的上涨趋势。但是更严厉的处罚,只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大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而已。相对于“活下去”这三个字来说,一切的扣分罚款都是浮去。希望你在这篇文章中,记住的不仅仅是哪些地方要扣几分,而是哪些地方、行为更危险、更易出事故,然后提醒自己警惕、小心并“活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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