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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噪声震动条例,成都噪声治理电话及办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30 10:40:19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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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噪声治理电话及办法

028-68582205 028-68582206 我相信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朋友也是找的这家。本公司是一家专业治理噪声的公司。
争议成都噪声治理公司很多,成都振声科技、四川盛成源环保、成都安立静环保科技等等

成都噪声治理电话及办法

2,成都建筑工地噪音投诉

要先看对面工地是否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进行投诉,不过一般效果甚微!想要彻底宁静的话可以通过安装隔音窗来解决噪音问题!给你推荐一家,成都逸静之家隔音窗,效果确实不错!
市民若发现建筑工地夜间违规施工制造噪音或无《夜间施工许可证》实施夜间施工,均可拨打投诉电话:866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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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市消防举报有啥办法

这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消防大队举报即可。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266号 公安消防大队

成都市消防举报有啥办法

4,成都市对小型货车的通行规定是怎样的能在二环上跑么

成都市小型货车部分时段不能在二环上跑,成都市货车限行规定如下:一、成都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成都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扩展资料《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喷涂、粘贴或者悬挂标志:(一)客运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喷涂核定载货质量、驾驶室核载人数;车厢尾部均喷涂本车号牌三倍以上的反光号码;(二)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牵引车的后部和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志,渣土运输车前部还需安装放大反光号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喷涂、粘贴或者悬挂警示标志。第三十五条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托运货物,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乘员、车辆例检不合格、驾驶人资格不合格、相关证件不齐全、出站登记不合相关规定不得出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相互配合,从源头上遏制并查处超载超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需要办理入城证A1、 B1、C1证:限载质量1吨(不含)以下的货运汽车使用A1证、A2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三环路(含)以内和三环路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德赛街(含)、世纪城路(含)一线以北,濯锦路(含)、丽锦街(含)一线以西的南部新区(以下简称“南部新区”)的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B1证、B2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一环路(含)以外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C1证、C2证、C3证、E证:每日7:00至22:00可在二环路(含)以外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禁止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1: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道路行驶;

5,请问在成都市夜晚9点32分施工并且产生巨大的噪音这违法吗

游侠写出的几个规定是正确的,但是要注意楼主说的时间是晚九点三十二分,那么不在办理夜施证的范围内;但是国家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现在正在修订,老规范规定在6:00--22:00昼间施工噪声分贝为65-85,新规范规定昼间(没办法,10点以后才是夜间)统一为70dB,按你的说法基本上施工单位是违法了;这时首先找他们讲清楚,虽然他们可能给了扰民费,但是不是说给了扰民费就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还得守法,扰民费只是说对于平时带来干扰的补偿,不是对违法的处罚;如果他们不理可以投诉110,这个他们是管的。城管也要管这些,投诉到他们那里也可以。
国家噪音防治法规定,建筑工地施工,不能干扰居民生活,施工方要在夜间施工的要公告,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你去向环保部门投诉。
如果是在限制时间进行施工产生噪音,应反映至所在片区的执法局。午间严格为12时至14时,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为限制性施工时间段。可拨打12319市城管局投诉电话。如果是工地施工噪音比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休息了,建议直接拨打环保局投诉热线12369.噪音污染在短时间难以治理,广宇隔音建议也可以在室内做一些简单的噪音治理,比如安装隔音窗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果施工单位有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有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2007年3月13日,《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凡五城区的建筑工程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市民,接受市民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限为3天,超过3天还需施工的工程可续办,但续办不能超过2次。《夜间施工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或超期使用《夜间施工许可证》的,由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行为将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和市场准入的依据。
找居委会,统计好受影响住户数量,定期去收费就可以了。施工单位都有这笔预算,只不过能少给就少给罢了。你去要了,正规渠道,有组织有纪律,他就给你了。
一、别去找城管,白搭的。二、你应找当地环保局。不过说句没劲的话,投诉了也是白搭,你应投诉的同时向报社报告,让报媒体帮你一把。或许能解决问题。全国环保局统一投诉举报热线. 12369。你打114咨询一下你所在区的环保局的电话。三、同时打110投诉。上海这里打环保局、媒体或者110都十分有效,你大可以试试看的。

6,10分环境保护噪声污染按噪声源性质的不同大致分为交通噪声

(1)除工业区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略有下降外(2分),其他各类功能区昼与夜的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有提高(2分),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的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仍偏低。(2分)(2)监测数据更为客观全面(2分),为城市声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提供依据。(2分) 试题分析:(1)读表格数据分析,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的变化特点,除工业区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略有下降外,其他各类功能区昼与夜的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有提高。但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的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仍偏低。(2)增加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可以使监测数据更为客观全面,为城市声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提供依据,以便于改善城市的声环境质量。
电脑噪音其实主要是来自风扇,电源风扇噪声通常分为转动噪声和震动噪声。转动噪声一般是由于风扇轴承缺乏润滑造成的。解决办法是在风扇轴承上滴数滴缝纫机油即可。而震动噪声一般是由于风扇叶不平衡,叶片在轴上松动以及轴承间隙过大造成的。风扇的扇叶“偏心”是噪音大的主要原因。优质的风扇,其扇叶的重心在轴心上,运转时非常平稳,噪音很小,而劣质的风扇,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扇叶的重心没有在轴心上造成“偏心”,随着使用时间的变长,风扇轴承逐渐磨损,或风扇的散热片安装不牢固,出现松动等,都会使震动加剧噪音变大。此类故障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尽量把风扇安装牢固,使之震动不起来,当然这种方法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因为风扇的扇叶仍然“偏心”;另一种方法是给风扇轴承处注油,对震动起到缓冲作用,从而减弱噪音;还有一种方法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扇叶拆下来,用细线穿过扇叶中心小孔吊起扇叶,如果一端下降,说明这一端较沉,可在砂轮上磨几下,如此几次后,再用细线吊起扇叶时,如果扇叶能在水平位置静止,说明改造成功。当然,如果风扇严重受损最好是换个新的。   2.硬盘噪声的预防   硬盘带来的噪声可能是主板、电源的滤波电路性能不良,无法滤除硬盘干扰信号造成的影响,硬盘的噪声也可能来自于自身的震动,这个时候就不仅仅是发出烦人的噪声这么简单了,而是涉及到硬盘的安全问题。因为安装不当引起的震动有可能损坏硬盘,所以水平安装的硬盘必须与机箱平行,垂直安装的硬盘必须与机箱底面垂直,不能歪斜。最重要的是硬盘必须保持稳固的状态,但同时要注意硬盘的固定螺丝不能太长或拧得太紧,以防损伤电路板和盘片。   3.消除cpu风扇噪声   cpu风扇的轴承和扇叶是最容易引起噪声的地方,长久使用后风扇的轴承可能由于缺油而摩擦太大,导致发出较大的噪声,可给风扇轴加点缝纫机油。具体操作是把风扇转轴上的标签小心揭开,加入油后再盖上。在平时的拆机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我们不要去动cpu风扇,它是一个小巧幼稚的家火,免得惹火了它。   4.消除其它噪音   麦克风与声卡的连线未使用屏蔽线或屏蔽线接地不良,外界高频干扰信号由麦克风输入电路串入均会引起噪声。在这种情况下,拔掉麦克风后,噪声应当消失。如果是接上麦克风带来的影响,未使用屏蔽线的请换用屏蔽线。如使用了屏蔽线,用万用表检查屏蔽线外层的金属屏蔽层是否与机箱接通,排除接地不良的影响。此外,从声卡到有源音箱的信号线也应使用屏蔽线并良好接地。   正确使用电脑预防噪音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在平时的使用过程中要按照说明使用,注意不要强烈震动电脑,不要把电脑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要进行一些不正确的操作。总之,保护好电脑的硬件才是消除噪音的最好方法。

7,成都市综合保险保障内容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简称《综合保险办法》)是根据《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3号)制定,并从2003年3月开始实施的。截止目前,成都市综合保险参保人数33.5万人,已为34576人支付各项待遇9509万元,并为参保农民工建立了个人账户,目前扣除个人账户仍有一定结余。我市综合保险办法实施以来,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制定《成都市非城镇户籍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的必要性 《综合保险办法》的出台,保障了农民工合法利益,得到了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四川省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受到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认可。随着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市政府93号令贯彻实施的不断深入,《综合保险办法》在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综合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综合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综合保险费即可享受工伤(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从实际情况看,这3项待遇是农民工最需要的基本待遇,但同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相比,在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综合保险办法》规定,综合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依据农民工的收入情况和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0%,分为八个档次。但从实际参保缴费情况看,绝大多数参保农民工都只选择二至三个档次,参保缴费结构不尽合理。 3、《综合保险办法》规定,综合保险费统一按缴费基数的20%征收,没有考虑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根据国家建设部门的现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此,在我市开工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的是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大量从事建筑工作的农民工没有参加综合保险。据统计,目前全市建筑行业参加我市综合保险的人数仅有4941人,其中施工企业1355人。 4、《综合保险办法》规定,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未参加综合保险和未按时足额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由有关部门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在滞纳金方面未作明确规定,不利于综合保险的扩面征缴。鉴于上述理由,有必要制定《成都市非城镇户籍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简称《规定》),对现行《综合保险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制定《补充规定》的依据和条件 1、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对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是修订和补充《综合保险办法》的指导性文件。 2、《综合保险办法》通过3年的成功运行,在为参保农民工建立个人帐户的基础上仍有一定结余,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据统计,我市综合保险实际参保人员的平均年龄为28.7岁,大都处于身强体壮时期,发生大病的几率较小。3年来,全市共有3256人报销了住院医疗费,综合保险中心的医疗保险费结余较多。按现行《综合保险办法》运行,综合保险中心医疗保险费结余量还将持续增长。 (三)《补充规定》对《综合保险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补充规定》对《综合保险办法》主要在以下方面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1、扩大了保障范围。《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医疗个人账户和女职工生育补贴等5项待遇。在不提高缴费比例的前提下,使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保障范围与城镇职工一致,增强了综合保险的保障能力,提高了农民工享受综合保险待遇的水平。 2、减少了缴费档次。《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将综合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三个档次,更加符合农民工实际,减小了享受待遇间的差别。 3、明确了高流动性行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主体。《补充规定》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4%,全部由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建筑施工企业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享受工伤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两项待遇。这样做,不仅降低了高流动性行业的缴费比例,使综合保险更具可操作性,而且有利于将建筑施工行业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从事高风险工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4、明确了新增待遇标准和用途。《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综合保险每月为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划拨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对生育后的女职工实行定额补贴。这样做,解决了农民工日常门诊费用和生育女职工无法享受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的空白,使农民工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更有效的保障,能有效杜绝单位扣减生育补贴现象的发生。 5、明确了享受新增待遇的时限。《补充规定》第六条规定:欠缴综合保险费未超过三个月的,补缴综合保险费后,享受所规定的待遇。这样做,可以有效杜绝医疗个人账户和申领女职工生育补贴可能发生的政策漏洞。 6、明确了违规处罚的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未缴纳金额一至二倍的罚款。对逾期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补缴综合保险费之前,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因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个人承担。这样规定,有利于增强企业参加综合保险的责任,遏制不参保、欠缴综合保险费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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