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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局2017年第20号,2017年开始到全国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购买手机都普及开具电子发票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9 03:12:16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2017年开始到全国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购买手机都普及开具电子发票

广东揭阳这边是2016年7月20日起在电信就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的要求,为实现税局更好的管税、控税,同时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等。要求电信行业进行升级,实现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您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和打印电子发票:1. 登录联通网上营业厅 点击“话费查询”>“电子发票查询及开具”,可以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查询、下载及校验;2. 登录联通手机营业厅,点击“服务”>“电子发票查询及开具”,可以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查询、下载及校验;3. 前往联通营业厅,在前台缴费后由营业员推送电子发票或使用自助终端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查询。4. 温馨提示:由于各地市业务政策不同,具体执行情况以当地为准。

2017年开始到全国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购买手机都普及开具电子发票

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什么时候出台

已经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施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什么时候出台

3,东进规划到底是指什么

2017年,成都市委新书记范锐平宣布“东进”战略,开辟成都经济建设“第二主战场”。按照“东进”战略规划,龙泉山脉以东从北到南分别名列4座新城:淮口新城、龙简新城、简阳新城、空港新城。一业内人士认为,在龙泉山脉以东布局新兴产业,说明成都已经把未来的经济增长希望,寄托在这片热土了!相较于GDPD的产出而言,未来的城东不亚于城南。而作为“东进”的主战场和排头兵,龙泉驿区的发展也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可能。近日,据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龙泉驿区的体育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8龙泉正式成为宜居新名片。据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集团正在开展成都市市域(郊)铁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初步确定除18号线以外,将把13号线、24号线等纳入市域铁路建设规划,为“东进”的起步提供轨道交通支撑。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结合淮州新城、龙简新城和空港新城的城市规划,结合龙泉山以东区域的产业、人口规模和布局,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进行进一步的修编、优化,加密龙泉山以东区域的轨道交通密度,加强中心城与龙泉山以东区域的轨道交通衔接,以更好地从交通上支撑“东进”。

东进规划到底是指什么

4,2017年成都新办物业公司资质须要什么

成都开拓者企业管理 物业资质标准(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有关规定。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应与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一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涉及登记的具体问题,建议携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当面咨询。 您可以先去工商局注册成立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资质: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申请领取《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后,方可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有效期满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申请三级资质的评定,未获通过的,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资格…… 参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http://www.gywygl.com/54/3812.html

5,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报指南小微企业不用认定企业所得税A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如何填写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年度申报如何填写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方法:(一)2017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7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A100000表第23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为简化计算,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二)2017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时如何填写小微优惠?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方法:(一)2017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第11行或第14行×5%×(2017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第11行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为简化计算,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二)2017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查询方法说明:1. 本表由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询使用。2.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根据其不同成立时间所在行次,查询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对应优惠比率。3. “优惠率、其中减半”:优惠率主要指企业同时享受20%、10%(减半征税)的综合优惠情况;“其中减半”指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情况。查账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4年度起(含2014年度),其通过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之《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中的“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另外:从2015年1.1日至2017年12.31日,年所得20万元以下,均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6,柴油车报废新规定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生部委《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精神,现将实施调整后的汽车报废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第二条规定审批。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二、在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 ZI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三、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队GB7258)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四、上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五、2000年12月 18日之前,应当按照原报废标准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比照《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规定执行。   六、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202号)规定执行。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 安 部   二OO一年了一月六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献号】47497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法规分类】环境治理   【颁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颁布日期】2000年12月18日   【实施日期】2000年12月18日   【正 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委、公安厅(局)、环境保护局(厅)、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促进汽车消费,现决定将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的报废标准调整为: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四、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五、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六、本通知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他类型的汽车(包括右置方向盘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执行。   七、本通知所称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单位和个人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是指: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旅行社专门运载游客的自用载客汽车。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三柴油车报废新规定是:根据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即淘汰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什么是黄标车: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i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放给黄色环保标志。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国i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每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每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每公里,而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国iii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克每公里,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克每公里,微粒不得超过0.1克每公里,氮氧化合物不得超过5克每公里。全国各地相继出台黄标车淘汰计划。湖北:湖北省下发《省环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黄标车限行管理,出台鼓励、引导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淘汰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到2017年10月底前全省范围全面淘汰黄标车。陕西:按照陕财建办(2015)309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淘汰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如下图所示,2017年6月1日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予补贴。浙江:5月17日,杭州市环保局就发布了关于引导国三柴油车淘汰报废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车龄满10年及以上的国三柴油车,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予以报废注销的,按“满9年不足10年”标准予以补助;2018年1月1日起,对车龄满10年以上的国三柴油车不予补助。车辆的淘汰时间依据公安交警部门的车辆注销证明日期进行认定。

7,2017年异地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吗

1、所有五证齐全的房地产项目都可以。2、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公积金,只能买住宅,不能买商业用房和写字楼。
名成八阵图。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手机百度“百度现金贷”,寻找最懂你的借钱方式)手续各地并不完全相同。现在以广东省为例叙述如下: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住房基本需求,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义务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省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监督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定向使用、社会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五条 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查询、提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予以监督;职工所在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查询、借贷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二)审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计划; (三)审查批准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照本条例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组织,受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的直接领导,负责公积金的运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项目计划和提取申请; (四)负责与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存贷金融业务的协议,并予以监督; (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六)定期向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的运作情况。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应当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委托银行承办,并签订委托合同。受委托银行应当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有关业务。 第三章 缴存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职工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 职工工资收入按统计局公布的相应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第十一条 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 单位为职工缴存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工资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存入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并记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不得逾期缴存或漏缴、少缴。 受委托银行应自收储之日起计息。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在办妥缴存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 第十三条 职工调动工作时,接收单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调出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应当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转移到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将其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本单位的职工储存帐户。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源为: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经费中列支; (二)企业单位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在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 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或撤销等情形,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注销缴存登记。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封存。 第十六条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将所欠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列入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算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偿还。 第十七条 市公积金中心对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应当定期登报公布。 第十八条 不按本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得出售公有住房及动用房改售房款;不得申请购买政府建造的安居、解困房;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第四章 使用与提取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抵押贷款; (二)单位购买、建造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专项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前款(一)、(二)、(三)项的贷款,应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单位、职工提供贷款或实行抵押贷款应按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和限额控制并提供担保。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二十条 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的安居工程住房,对履行缴存公积金的居住困难职工按成本价出售。 第二十一条 职工购买、建造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后,提取属于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本息余额尚不足时,可以申请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如放弃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计划的,必须自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起6个月内,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原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尚不足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单位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住房公积金的净收益,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可以用作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的使用必须经市公积金领导机构审核批准。 住房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二十六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在职工重新就业前,由市公积金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职工重新就业后,由市公积金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第五章 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代表及特邀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对违反住房公积金使用原则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三)接受单位和职工对公积金归集、使用的投诉,并组织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行使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职能,市公积金中心应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市公积金中心进行审计。 第二十九条 受委托银行应当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查询凭证,职工可以凭证查核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帐房的储存余额应当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结算,并且向职工送交结算清单。 职工或其所在单位认为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受委托银行或者市公积金中心复核,受委托银行或者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无偿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三十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对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或者购买职工住房的情况实行监督。 职工对所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公积金中心举报。 第三十一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于每年九月将经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审核同意的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登报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补缴,并自应缴存之日起按日缴纳欠交额千分之三的滞纲金;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挪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返还本息,并按挪用金额处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三)出具虚假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处以违法提取金额二倍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有上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行为的,除由市公积金中心给予处罚外,并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职工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退缴。 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银行违反委托合同,依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因受委托银行的过错造成单位或者职工的经济损失的,受委托银行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市公积金中心不履行规定职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其纠正,并且追究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市公积金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自每年的七月一日起,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止。 第三十九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其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由县级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组织实施。 谢谢阅读!
文章TAG:成都市经济局2017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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