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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土档案系统介绍,成都市国土局网址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4:19:5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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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国土局网址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www.cdlr.gov.cn/cdgtzyj/index.aspx

成都市国土局网址

2,在国土局档案管理与信息中心上班要具备什么知识

仪表端正,懂礼节。
不动产登记局是列于行政序列的行政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对应的各级行政单位不同,在省市一级,有的叫不动产登记局,而在县一级有的仍然叫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包括房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动拆迁管理所等。原来的土地登记事业编,在管理过程中,会逐渐由事业编制向公务员编制转移。

在国土局档案管理与信息中心上班要具备什么知识

3,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原来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房屋现状未改变的情况下,持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公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如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许可证(建筑执照)、继承公证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所申请办理。二、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2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核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三、注销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或国土所申请办理即可!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在法律上房产证是否产生效应? 这要看做用在什么地方。比如: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开始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你去办抵押贷款,两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遇到困难。 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对财产的归属不影响。只要你家庭成员,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无论是谁,都只是户主代表,并非代表个人,所以不会影响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这一属性!
农村集体用地经过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比较多,然后政府通过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手段交给土地使用权人使用,你所说的农村土地要变更为国有土地,还是你自己在使用就不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如果交付政府、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社会自然人,就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4,如何解决基层国土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国土资源档案是对所辖区域内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国土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关系到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效率的提高。笔者就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及如何解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由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普遍存在档案室设备简陋、设备陈旧的现象,部分单位不能修建专门的档案室,控温降温设备不健全,导致很多档案损坏,不能维护历史本来面貌,给查找利用带来诸多不便。 (二)资料归档不完整,不能实现统一规范化管理。档案管理员在归档过程中,往往只重视业务层面的档案收录,忽视了工作总结、创建材料、各类责任状、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没有形成档案管理的完整意识,甚至有些单位在装订档案的过程中,缺乏时间观念,大量档案积压,再加之没有案卷交接记录,存在遗失问题。 (三)档案信息化管理缺失。有的基层所缺乏网络管理设备,没有安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许多档案仍实行手工查阅,浪费了大量时间。 (四)档案管理者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档案管理者必须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才能胜任。一些单位安排文化层次低、年龄偏大的属于“安置型”人员担任,再加之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管理规范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存有应付了事的现象,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二 如何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 (一)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统一集中的档案管理网络。加强和完善《档案资料保管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制度》、《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可以根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从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方法等方面建立档案管理分类大纲。成立专门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全系统统一管理的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系统全体人员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利用好档案的意识。 (二)加强档案硬件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档案管理投资力度,根据基层国土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和阅档室,配备档案密集架、温控设备、计算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硬件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快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安装统一的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建立电子影像档案数据库。可以适当探索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形成地区之间数据的共享,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身份识别触摸屏自动查询。 (三)拓宽档案搜集渠道,确保档案收集完整规范。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国土档案主要分为综合类、地籍管理、建设用地、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类等。其中声像材料类很容易被忽视,这类文件因为数量不多,查阅的频率相对不高,档案管理人员很容易忽视。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做好交接记录,根据每一类所确定的归档范围,将各类交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完整地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录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阅。 (四)强化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培养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在做好档案收集的同时,为阅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在选派优秀人员担任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对上岗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组织与其他档案管理员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其掌握档案管理知识的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范围,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国土档案是贯穿于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的一个记录簿,反映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所以档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档案开发利用价值,从而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5,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缴纳契税完税证明怎么办理谢谢

办事规程: 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校准登记四、颁发证书所需材料: 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分割情况说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四)原土地证书;(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四、土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四)《成都日报》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一天(土地登记人为单位的应刊登1-8版正版,土地登记人为个人的可刊登1-8版的为您服务栏,见版3个月后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索取《注销公告》(遗失启事的内容要包括土地使用人名称、土地座落、办理时限: 一、待办公设备配齐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可当日取件。 二、集团报件登记和大型宗地分割变更登记,在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完成。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需进行地籍调查的宗地,另加20个工作日。
契税证在房产交易大厅就可以完税,交同时办理契证。国有土地证需要在房产过户手续后到国有地管理部门去办理。

6,成都拓文鼎汇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成都拓文鼎汇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0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档案管理软件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法定代表人:蒙晓兵成立时间:2014-04-04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51010400023082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68号1-3幢4层4号
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技术研发工作流程图表形式

性能好的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国土权属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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