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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干部体制,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9:21:1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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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

2,统招统分属于干部编制

有行政编制的。也有事业和企业编制的,这不1定。
不1定吧,公务员也有统招的

统招统分属于干部编制

3,成为成都市市管干部会怎样

会步入仕途的快车道,但只有少数人会进入超车道通向省管干部或者有更大的上升空间。
成都市属于四川省管 成都属于成都市管。

成为成都市市管干部会怎样

4,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选作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你好!对人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5,三五八一公务员制什么意思

你好,新东方在线为您服务。3581一般指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按照级别工资不同:普通科员:3000元科级干部:5000元处级干部:8000元局级干部:10000元
前几年一直想实行的一个工资制度,分别是三千,五千,八千,一万。这是根据级别来划分的!好像是一直没有实行也不知道大部分地方没有实行!

6,市有几个级别什么叫地级市县级市省级市

  中国市制的突出特点   从新中国市制的法律地位的确定、政策法律规定的调整及设市的实际变化情况看,我国市制有如下一些内容和特点。   1、市制由多层次的行政区划建制构成,从法律上划分包括直辖市、省辖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及自治州辖市三个层次。1998年底全国有直辖市4个,省辖市627个,自治州辖市37个。从行政等级上划分包括省级市、副省级市、地(州)级市和县级市四个等级,到1998年底,有省级市4个(四个直辖市),副省级市15个(在行政区划统计中归为地级市),地级市212个,县级市437个。所以,我国市制的构成可以概括为“三层四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称谓,我国市制只有“直辖市”和“市”之分,直辖市不入省的行政区域范围,由中央直接领导,其法律、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平行。除自治州辖市外,所谓“地级市”、“县级市”都属省辖市。在省辖市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只有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之别,没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分。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称谓在文件中正式使用是80年代前期才出现的。主要源于市领导县体制大范围推行后对省辖市进行分类管理的需要。1983年5月18日国家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在《关于地市机构改革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中首次使用“地级市”和“县级市”,同年在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划批复中正式使用地级市和县级市。此后,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别广泛体现在机构编制、干部配置及工资待遇、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以及司法制度等各个方面。   地级市即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和自治州的市,主要是省辖设区的市。在分称“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前,省辖市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由省直接领导的市,一种是由地区(专区)代省、自治区领导的市,一种是自治州领导的市。其中省直接领导的市一般规模较大,并多分设市辖区,这类市即是地级市的主体。推行市领导县体制以后,地级市不仅设有市辖区,而且还领导县。1983年以来地级市的数量增幅较大,由144个增加到1998年的227个(含15个副省级市)。新增的地级市大多数是地改市、少数是县级市升格而来,227个地级市中设区的市有222个,只有5个地级市不设区,即浙江省湖州市、广东省中山市和东莞市、海南省三亚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其中湖州市不设市辖区但领导县,其他4市不设区也不领导县,俗称“直筒子”市。   县级市是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县,包括省辖县级市和自治州辖县级市。县级市不设市辖区,从直接行政领导关系看,县级市一般由地区、地级市代管,自治州辖市则由自治州领导。改革开放以前,县级市一般是从县域范围内分出一个或几个乡镇设市而来,也就是常说的“切块设市”。那时,我国县级市发展缓慢,一定时期内比地级市还少,如1975年全国有地级市96个,而县级市只有86个。改革开放以后,加快了设市速度,改革了设市模式,特别是1983年以后撤县设市越来越多。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437个县级市,比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增了347个,其中80%是撤县设市而来。   副省级市是从计划单列市发展而来的,全国只有15个,由于《宪法》和《组织法》没有规定,因此在行政区划系列中仍列在地级市之中。为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1983年2月国务院首先批准重庆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计划单列,1984年又陆续批准对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实行计划单列。此后又有一些城市实行计划单列,总计实行计划单列的市有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长春、青岛、厦门、宁波、成都、深圳、南京等14个。实行计划单列的市,主要计划指标的基数与省划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直接纳入国家计划进行综合平衡,赋予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计划单列体制在调动这些城市的积极性,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增强城市功能,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但省会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后,省市矛盾日益突出。为此,1993年中央取消了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非省会城市,即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重庆。1994年2月2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将广州市、武汉市、哈尔滨市、沈阳市、成都市、南京市、西安市、长春市、济南市、杭州市、重庆市、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厦门市、宁波市共16市的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这16市中,除济南、杭州2市外,其余14个原都是计划单列市。在省的统一领导下赋予比其他地级市更多的管理权限,同时,中央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工作部署等方面也与一般地级市有着不同的政策规定。   2、当代中国市制兼具城市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双重性,市既有自己的直属地盘市区,又管辖下级政区。我国建制市的设立一般是从县域析出,80年代以前设立的各类城市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由此而来,以这种形式设市俗称“切块设市”。所以过去城市建制的一般特征是指管辖城市地区的市政当局,其职责行使的地域范围很小,限定于市区。这种模式是西方国家市制的主要模式,如美国有19000多个市政府,各市政府只管自己“脚下”的一小块城区。旧中国的市制也是这种模式,市管辖的范围大的百十平方公里,小的几平方公里,也就是城区和郊区。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制也是城区型模式,城市政权管辖范围也是城区和郊区,少数城市管辖有较大范围的农村地区。1958年开始,我国市制发生了大的转变,传统城市型行政区划建制开始向城市型与地域型相结合模式发展,直辖市和一些较大的市(即地级市)开始大范围地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市政权除直接管理城区外,还通过所辖县管理广大农村地区。虽然1961年以后市管县体制有所回落,但直辖市和少数较大的地级市一直坚持这一体制。1978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市领导县体制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市制实行城区型与地域型相结合的行政区划建制模式,一般称为广域型市制。此后,市管县体制越来越多,特别是80年代初期开始逐步全面推行,到1998年底,全国4个直辖市全部领导县,227个地级市中既不设区也不领导县的只有4个。

7,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法制处。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负责开展城管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室业务工作。(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模式研究;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协调城市管理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和年鉴编辑;承担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经费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资金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监控管理,参与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五)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拟订环卫事业发展规划、环卫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环卫作业经费计划;监督管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制考核;参与城区垃圾转运车、压缩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管理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街道冲洗降尘及洗车场(站)的规范化设置;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和市场化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城市景观管理处(挂广告设置管理处牌子)。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标准;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重大技术改造和城市照明及夜景灯饰工程;牵头编制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不含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机场路旁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七)市政管理处。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市政设施;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专业规划,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等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护经费核定、技术改造方案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杆线等设施;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的设置;负责超重车过路(桥涵)核准;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市场。(八)综合执法管理处。负责协调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指挥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占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牵头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大型商贸活动及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牵头治理非法书写、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考核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九)执法督察处。负责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督察和执法队伍作风督察;负责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和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十)区县工作指导处。指导区(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参与考核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组织协调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的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十一)基建设备管理处(挂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局基建项目的实施和预决算审查;牵头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引进设施、设备的招投标、项目建设、油料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保养维护,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执法标志;负责局安全生产及设施装备管理,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运营,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十二)市容市政服务管理处。负责市容服务收费的行政监督、检查和管理;执行有关垃圾、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等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开展相关收费工作。(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检查评比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统筹对外发布城市管理公众信息,收集、整理媒体及网络舆论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十四)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十五)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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