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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在实施的哪些定额和计费标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1 23:58:49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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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在实施的哪些定额和计费标准

实施的是08规范和09定额哈
no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在实施的哪些定额和计费标准

2,四川成都市市政道路建设人工费报价

根据清单套定额呗,一般都用软件套了
是的

四川成都市市政道路建设人工费报价

3,成都市按09清单定额如何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定额中是不包含这些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措施费属于规费.临时措施费也是安全文明施工费里的其中一种.
查09年四川定额取费费率表可知,成都市安全文明费施工措施费费率为10%,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定额人工费乘以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0%谢谢!!
定额中是不包含这些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措施费属于规费. 临时措施费也是安全文明施工费里的其中一种.

成都市按09清单定额如何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成都市工程定额测定费的交纳方法及收取标准

办理程序 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办理,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备案材料 1、非国家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报告 2、承包合同 前置条件 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办理窗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八宝街111号2楼)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工程定额测定费 (1)收费依据:《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2号;) (2)计费基础:建筑工程中标额(仅市政、装饰工程收取); (3)收费标准:中标额×1.3‰

5,四川成都市建筑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认定评审的收费大概多少

中级一般六百多左右。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专业辅导与代报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分类:工程师分类:工民建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申报材料要求: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1、《申报表》2、工程师评审申报表3、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照4张;4、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5、单位证明;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申报条件要求:高级工程师:大本以上学历,33岁以上,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级工程师:大专以上学历,28岁以上,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助理工程师:中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6,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的工程造价是指什么

指的是估算、概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结算审核价都可以叫工程造价,具体使用哪个金额得看做的是哪块工作及合同约定。
在这里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scjst.gov.cn%2fproject%2fartexa.asp%3fartid%3d147%26menumodule%3d109102" target="_blank">http://www.scjst.gov.cn/project/artexa.asp?artid=147&amp;menumodule=109102</a><br> <br>下面的附件就是<br> <br> <br> <br> <br> <br>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br> <br>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br> <br> <br>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amp;lt;99&amp;gt;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br> <br>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br> <br>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br> <br>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入营业执照》;<br> <br>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br> <br>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br> <br>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br> <br>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br> <br>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br> <br>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br> <br>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br> <br>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br> 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br> <br> 八、本通知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试行二年。原川价字费(2000)l 02号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诵知为准。<br> <br>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br> <br> <br>日期:2006-3-15

7,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成规办[2011]202)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规划建设协调发展,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 /T141- 2010)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本市建设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第二条 本市以下区域内,并符合所列规模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一)居住、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评启动阀值表1居住、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评启动阀值区 位 ①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②建设项目的商业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区域 范围 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办公等用地 第一区 中心城区三环路内及红星路南延线、天府二街、剑南大道、三环路围合区域 ≥5 ≥1 ≥3 第二区 中心城区三环~外环区域(不包括198地区)、区市县城区 ≥7 ≥1.5 ≥4.5 第三区 中心城198地区、区(市)县其他地区 ≥10 ≥3 ≥9 注:1.符合上表中①、②任意一项应启动交评;2.上表第②条中“建设项目的商业建筑面积”主要针对居住用地兼容容商业的建设项目;有建筑设计方案时按商业总建筑面积计算,无建筑设计方案时按用地面积×容积率×商业兼容比例计算。(二)其他需要进行交评的项目 停车泊位数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与公园(停车泊位数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机动车标准测算)、单独报建的中小学校项目; 长途车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第一区的加油加气站(含改扩建)项目; 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实行分类管理。(一)核提规划条件阶段交评规划条件申请方在申请核提规划条件时应提交已审定的交评意见,规划管理部门以交评意见为依据之一核提规划条件。 核提规划条件的交通影响评价应主要对项目开发程度(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置要求等提出交评意见。如果商业建筑面积可能大于等于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项目,还应要求在方案阶段在细化交通影响评价。 (二)规划调整论证阶段交评 涉及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的项目,应在其调整论证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应作为调整论证的条件之一。与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论证同步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应重点对拟调整事项(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交评意见。(三)项目方案阶段交评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建筑项目,还应在方案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作为方案审查的依据之一。 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不改变已核发的规划条件。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的交通设施配建、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评价。提出相应优化措施作为交评意见。 (四)简易交通影响评价 对距离城市主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一个街坊以上需作交评的建设项目、拟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较小建设项目(未达到第二条表1所示规模),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研究提出交评意见。第四条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法定规划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规划和数据、指标为依据第五条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如下: 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前交评范围内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的变化,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使交通状况不恶化。 (一)项目内容;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三)评价范围内交通及交通设施调查及现状分析; (四)项目建成年及使用后5-10年的交通预测分析; (五)交评对象(各类交通设施)的交通分析评估; (六)应对方案及规划控制要求; (七)评价结论。第六条 交通影响评价应当委托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中心城区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委托城市规划甲级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交评报告的质量定期对交通影响评价咨询编制单位进行考校,并纳入规划信用管理(具体办法见成规办(2010)166号)。第七条 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建设、交通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参与,组织城市规划、交通等相关专家进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审定的交评报告形成交评意见。规划调整论证阶段和项目方案阶段交评的评审工作可与规划调整论证、项目方案审查合并进行。第八条 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的评价报告,经过评审,认为不符合交通影响评价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编制单位熏新修正、完善评价报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实施。
搜一下: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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