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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如何请护工,请问我从成都市温江区客运中心到锦江区成都师范大学怎么走 请详细点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1 04:58:4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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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我从成都市温江区客运中心到锦江区成都师范大学怎么走 请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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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知道 成都市 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到国色天香怎么坐公交请

在 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坐】17路(原511路)/305路 到 何家桥/何家三队 【换乘】 763路 到 国色天乡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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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请律师打离婚官司一般要花多少钱怎么收费

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金额的,按比例收费,一般的百分之3—5。不涉及的一般是3千左右,根据当地经济及律师所和律师名头大小,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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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火车东站如何做公交去四川省卫生厅

步行至 成都东客站东广场站 1站乘坐 2a(或 91, 101), 在 五桂桥公交站 下车 10米步行至 双桂路站 9站乘坐 58路, 在 人民公园站 下车 900米步行至 四川省卫生厅

5,从成都金沙车站怎么到成都美麓会议酒店

成都美麓会议酒店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东二段3号 线路 13路 → 42路 101分钟 / 换乘1次 起点金沙车站 乘坐13路 在中医附院下车 乘坐42路 在建设路东下车 步行至 二环路东二段/建设路(路口) 终点二环路东二段/建设路(路口) 查看途经点
成都金沙车站二环路坐52路建设路下
打的卅

6,广安武胜县到成都怎么走啊急谢谢

广安市武胜县 - 成都市 起点 武胜 目的地 成都 距离 274千米 耗时 3小时49分钟 路线 武胜 → 兰海高速 → G42/南充/成都/广安 → 成南高速 → 成华大道二段 → 成华大道一段 → 二环路东三段 → 水碾河路 → 东风路 → 大慈寺路 → 总府路 → 人民西路 → 成都 实战操作 1.从 2.在第1个路口向 3.在 4.继续前行,上 5.向 6.在交岔路口继续沿指向 7.下 8.在交岔路口继续沿指向 9.在 10.继续前行,上 11.在 12. 13.继续前行,上 14.继续前行,上 15.继续前行,上 16.稍向 17.继续前行,上 {人民西路} 0.6 千米
广安方向包括(武胜、岳池、邻水等地)到成都都是到达成都的 东边 三环 的 十陵汽车站,从南广(南充--广安)高速 到 成南(成都--南充)高速 就 开过来了。
自驾车吗? 走成南高速,先到广安,然后再走县道到武胜县。

7,成都市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人”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人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人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人。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每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人,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每月)=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况属于受害人虽然没有固定收人,但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人。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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