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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主要分为,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5 01:27:4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

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各地一般分为:100%、80%、60%三档。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是不会知道具体数额的。 公积金没有基数,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基数的,按个人收入的10%缴纳,单位个人共同负担。

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

2,成都公积金问题

好像交费比例是上报基数的6%到22%吧,比如说单位给你上报的基数是2000,按照10%交,那你每个月需要交200元,单位和你各摊100元,其中你的那100元是从你工资中直接扣除,由单位主管这方面的人帮你交或者是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代交
你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该保留100元以上: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 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情况。

成都公积金问题

3,我在成都 工资每月2000 我想知道我每月五险一金是怎样扣的公积金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首先需要看你公司是否严格按照你工资作为基数为你交纳社保及公积金。因为单位为了减少支出,往往公司参照都市最低交纳基数后确定自己的基数来交纳社保及公积金(包括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现在按照2000来给你大致计算下:1、社保先按照成都市2012年标准计算,2013年标准6月确定,然后个人补缴1-6月养老保险。成都市个人需要交纳的比例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总计11%,以2000计算,你需要缴纳220元。若这部分低于220元,那么你的缴纳基数将低于你的工资。2、公积金目前成都市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为1050,缴存比例一般为6%-12%。若你单位以2000给你缴纳,那么你每月公积金扣除数为120-240元。

我在成都 工资每月2000 我想知道我每月五险一金是怎样扣的公积金

4,成都社保如何本市转移及公积金开户及缴纳

1、缴纳社保问题首先要去成都市社保局开办公司账户,具体需要的材料我不是很清楚,可以拨打12333或者直接去社保局询问,开户成功后,每月办理增加、减少就可以了,原来有在成都参保的(1)个人参保,员工本人办停,公司续缴(2)企业参保,原参保企业办停,公司续缴没有参保的,直接缴纳,外地缴纳的,成都参保成功后,可将养老金等转移到新开账户2、新增不需要什么材料,做增加表,加盖公章即可,增减表在社保局网上有基数,由领导确定,一般按工资收入算基数,有上限和下限,养老是省级统筹最低1252,最高6261,其他是市级统筹,最低1235,最高6174;反正问领导就OK3、公积金也是先开账户,然后做增减表,但是分为省级公积金中心缴纳和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缴纳,建议选择省级缴纳
感谢感谢。省级公积金中心和市公积金中心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封存和托管的公积金,在转移的时候操作流程有没有区别呢?

5,成都市公积金贷款购房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成都分行公积金贷款为例,您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分为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简称为组合贷款。 受理范围: 1、我行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一手楼住房公积金贷款行,凡与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同的楼盘,我行均可受理。(我行只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无需与开发商签订协议。) 2.我行不可受理零售住房贷款和二手楼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3.成都分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由龙腾东路支行受理。龙腾东路支行在成都住房管理中心三楼设有专柜。联系电话:028-86279553 4. 成都分行暂时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即借款人年龄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与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保持一致,确定方式与纯公积金贷款相同。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6,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最多可以贷款好多贷款条件

您好, 以下信息仅供您参考,实际以经办机构审核为准。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分为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2、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简称为组合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固定的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5.遵纪守法,经我行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6.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7.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房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8.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9.我行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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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都公积金贷款细则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需要归还当前公积金贷款后才能再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作为惠民的一项福利政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然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却并非所有人都能弄明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细则问题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贷款: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第三条 公积金贷款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与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权利对等的原则公积金贷款坚持风险控制的原则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第四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履 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业务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具体承办成都公积金中心应与受 托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建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第六条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 价位的自住住房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第八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条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最高额度由成都管委会确定二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三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月×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 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期限与公 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法定利率第十三条 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 等额本金还款法。(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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