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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公示,成都儿童福利院还有没有儿童在里面哦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4 17:37:43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儿童福利院还有没有儿童在里面哦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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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结婚农村开的无子女证明可以吗?
身份证,户口本,无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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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可以但必须要是已婚的,而且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基础。需要到居委会开证明
请问成都儿童福利院怎么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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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市有几所儿童福利院分别怎么样

犀浦那个是 成都儿童福利院 打个车到能坐703的站, 703到西源大道站下 坐511区间.郫县8路.就到犀浦了. 然后走路打车就行了! 511区间可以到终点下.走路去最多10分钟. 8路就夜市下!

5,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待遇怎样是编制人员我想考还有一个是什么

我也想考,和你一样的考虑你是哪个学校的啊?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待遇不好,
工商局待遇好点好不好!福利院不行的呀!
你跟我想法一样啊,我也想问
在犀浦那边,待遇不好,工资1600左右,没编制,现在都是聘用合同。

6,成都市区孤儿院都有哪些

那个孤儿院搬到郫县去了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成都郫县犀浦镇泯江路中段16号(电话:028-87843676、028-87843672 传真:028-87843670) 乘车路线:1. 乘98路下行(万科魅力之城-全兴路),至跃进村下车,乘116路(九里堤公交站-电子科大清水河校区),至泰山南街下车,步行至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2. 乘221路(西门车站-西华大学),至犀浦万福村下车,乘116路(九里堤公交站-电子科大清水河校区),至泰山南街下车,步行至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3. 乘4路上行(五桂桥公交站-茶店子公交站),至茶店子西口下车,乘116路(九里堤公交站-电子科大清水河校区),至泰山南街下车,步行至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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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被收养人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www.cdd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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