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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要有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8 16:07:06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要有什么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要有什么

2,成都公积金提取线上查询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线上查询: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成都公积金提取线上查询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不知道你贷款什么时候批下来的,或者什么时候开始还款的。你需要还贷款满一年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成都的政策是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首付款,需还贷满一年才可提取。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货款本息的,应在发放货款交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12个偿还的货款本息。应拾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货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鉴章的提取证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货款的,还应提供货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注:一年内,职工家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含已签约委托提取)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藏品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且每次住房消费提取行为需间隔12个月以上。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4,成都公积金怎样提取

最简单的就是先打电话确认,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那个位置,以及去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个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页链接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望采,希望答案能对您有帮助
你好,以下是成都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和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的情况最符合第4条,中间你存在断交1年,这个是问题,应该是可以提取的,公积金有利息,很少。你要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上面相关的资料都要带上,可以先去咨询下。仅供参考,如果满意,望采纳,如果有疑问,请继续留言。

5,成都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你好,以下是成都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和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的情况最符合第4条,中间你存在断交1年,这个是问题,应该是可以提取的,公积金有利息,很少。你要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上面相关的资料都要带上,可以先去咨询下。仅供参考,如果满意,望采纳,如果有疑问,请继续留言。
针对不同的情况和身份有不同的提取方式,具体情况: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6,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员工在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准备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材料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你好,以下是成都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和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的情况最符合第4条,中间你存在断交1年,这个是问题,应该是可以提取的,公积金有利息,很少。你要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上面相关的资料都要带上,可以先去咨询下。仅供参考,如果满意,望采纳,如果有疑问,请继续留言。

7,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流程

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修具所权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或达离休、退休龄; 完全丧失劳能力并且与所单位终止劳关系; 户口迁本市或者境定居;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 职工偿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继承或受遗赠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同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2)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5)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提取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本回答由地区分类达人 徐生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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