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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会保险文件,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理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1 22:09:23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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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理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政策规定: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理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2,成都社保新政策

社保和低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等,低保是国家给你的最低补助,社保一般都是你的用人单位给你上的,所以,如果你们用人单位给你的工资超过了低保,那你可能就不能拿低保了,总没有工作了还白拿的道理吧~

成都社保新政策

3,成都有没关于企业必须给员工买社保的相关文件

劳动法里就有规定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没有疑问。
没看懂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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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社保个人缴费金额核定政策规定和办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政策规定: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68051tn=6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9]58号) 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4263tn=6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5,成都社保制度

1、 根据2009年劳动统计年报并经省统计局核定,成都市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即原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7272元。(作为社保每月缴费基数)2、基本养老20%(有雇工的城镇 8%个体工商户:12%)失业保险---------------公司2%-----------本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公司6.5%----------本人2%生育保险-----------------公司0.6%---------本人不缴工伤保险-----------------公司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本人不缴纳3、2010年度成都降率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公司1.5%------------本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公司0.3%-----------本人不缴工伤--------------公司实际缴费费率×70%-----------本人不缴

6,成都金牛新公司办理社保需要的文件资料及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1.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2.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 地税登记证;5.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6.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7.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8.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7,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6303665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2016年重庆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职工1.养老保险企业缴(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企业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个人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扩展资料: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基数查询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016最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你好!我是一名下岗后脱离原单位的人,在脱离时我就差三、四个月就是十五年(养老保险),下岗后我就在省医院做了个体检、珍断出是什么职业类风湿,不知道这样我脱休能拿多少养老保险金?
2016年成都社保缴纳 基数详情如下:而根据基数计算的,个人和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详情如下: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一)基本养老保险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13333663065391.缴费基数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2.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二)基本医疗保险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三)生育保险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2.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扩展资料:社保并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成都社保并轨前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一)老年补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二)住院医疗费报销。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四)失业补贴。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五)女职工生育补贴。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六)医疗个人账户。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成都社保并轨后保险待遇的支付(一)住院医疗费报销。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成都社保
2016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365666238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2016年重庆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职工1.养老保险企业缴(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企业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个人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扩展资料: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参考资料:2016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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