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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区矫正官网,社区矫正宣传网是官方的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0 14:54:5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社区矫正宣传网是官方的吗

非官方的,但是获得官方支持的吧

社区矫正宣传网是官方的吗

2,司法局社区矫正派发的手机里面有个拍照认证不小心格式化了可以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司法局社区矫正派发的手机里面有个拍照认证不小心格式化了可以

3,社区矫正机构是哪些部门办理假释的评估机关

你好 社区矫正是由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的 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 办理假释的评估虽不简单但是也不难 只要表现良好基本就可以了 你可以先向管辖地的司法所提出申请然后由所长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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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新地址在哪里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 邮编:610500以上信息是从官网查询到的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5,找不到社区矫正网站怎么

我们要做到让矫正对象明白接受教育改造是他们必须服从的,在矫正期间他们还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对个别对象采取的特殊做法是法律对他们的“宽容”。否则,我们过度地关心他们,给他们创造更多的“自由”,就会扭曲了我们的工作性质。其实一项工作做得好不好,效果怎么样,细节性的工作非常的关键,如何把握细节将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往后在组织教育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意更多的细节性的工作把握。 我们所根据以上的工作流程,注重细节性的工作,开展了两期的学习教育,每个矫正对象都深有感触,社区矫正给他们提供了修正自身,提高思想觉悟的机会,对往后的人生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通过这次交流,希望各单位能够给我们给予指点,给予意见,促进我们所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6,请问我是未成年然后被法院判处缓刑在老家执行社区矫正不能在网上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依法剥夺的权利(包括购买火车票的权利)不受影响,但不得私自外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三十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司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理社区矫正人员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社区矫正管理级别审批表内确定管理级别依据怎么填写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3个月列为严管对象管理,3个月过后根据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及现实表现再列为普管或宽管。  具体依据如下:  A :宽管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  B :普管类:基本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一般;  C:严管类:不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心理不健康,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较差;  D:初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  E: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3个月份向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  4.对于E类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应当加强选举前的走访了解和考察。  D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2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本市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销假时应书面汇报外出情况。  C类(严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4个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除按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应当每日电话汇报当日活动情况,销假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B类(普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半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8个小时;  7.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A类(宽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  3.每二个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三个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三个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4个小时;  7.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这是这是我们江西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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