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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成都法律援助中心在哪乐山有吗怎么联系呀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4 12:30:08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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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成都法律援助中心在哪乐山有吗怎么联系呀急

成都法律援助中心在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咨询电话12348 乐山也有,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95号 联系电话: 0833-7803350

请问成都法律援助中心在哪乐山有吗怎么联系呀急

2,什么地方能为残疾人提供法律保护

法律援助中心,国家有专门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开证明,再去法院咨询就可以了。
没有专门的残疾人法律,你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什么地方能为残疾人提供法律保护

3,成都法律援助中电话

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加强对“12348”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迅速排除“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障碍,此外,下班时间还将所有“12348”法律服务热线转接到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上,确保了 “12348”法律热线24小时无条件畅通,法律援助热线接听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现在四川正在搞警民亲活动,有什么“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成都的法律援助可以向成都司法局打电话求助,如符合条件,1小时路程内的法律服务者前来为你服务。

成都法律援助中电话

4,成都残疾证补办电话查询和办理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电话查询: 咨询电话:12345,028-85575651 办理地点: 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232号 电话:8672103286650783 金堂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金堂县赵镇桔园路43号 电话:84991324 金牛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茶店子正街113号(安蓉酒店对面) 电话:87563248 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都江堰大道304号附近 电话:87291486、67613538 龙泉驿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二栋二楼 电话:028-84852515 温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温泉路51号 电话:82727418 大邑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289号 电话:88210097 崇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崇州市崇庆北路老年活动中心1号 电话:82382235、82382521 成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水河北三街2号 电话84435195 新津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点:新津县五津镇太升东街49号 电话:82516353 新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八号 电话:83019579。

5,残疾人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材料(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户口所在的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委托律师代理去申请

6,成都法律援助

你这个情况有点恼火哦!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主要看的还是证据,你的证据都丢失了,这样的话,法院极有可能会判你输~~~对不起,这个问题可能你只有吃哑巴亏了,除非你能找到其它有力的证据证明。另外:你们的快递都是会用电脑过件的,在电脑过件的时候会不会保留快件是否保价的信息?如果有的话,可以作为你方的证据。但是基于电脑信息可以更改,所以可能法院也不会过份依靠此证据判你胜诉。唉~~~想来想去,我真的想不到办法了。至少从法律的角度我想不到办法了。给你想个非法律的办法吧:找到这个人,跟他好好谈一下,说明自己做快递这个工作其实也很不容易,很辛苦,而且赚的钱很少。请他体谅,如果货物的价值不高,就私下解决了,不用赔两千那么多。可以试一下这个方法。我觉得他既然填两千,就说明这个货物肯定值不了两千,如果私了,可能赔得要少一些。
如果保价是后来客户自己添的,客户联没有疑点吗?比如:笔迹。再比如他添上的保价金额和保价收费金额,是否符合计算比例;再比如,客户联能否判断出物品价值,以判断保价金额是否合适。另一个办法不见得可行,可以一试:在可能丢失的地方发悬赏寻物,比如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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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都有没有免费帮残疾人打官司的啊

律师收费一般是按照标的的10%-15%,此外,还可以协商收费。以下是法院收取诉讼费标准。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残疾人打官司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 还有法律援助热线 这些都是政府的对待弱势群体的扶助都是免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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