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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业补助金填住址,成都市购买的失业金我们外地人员怎么领取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16:26:10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成都市购买的失业金我们外地人员怎么领取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领

目前的政策在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士,非自愿性失业后暂时不能在北京领取失业救济金; 可采取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回到他们居住的地方,以适用于他们居住的地方。

成都市购买的失业金我们外地人员怎么领取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领

2,问一下在成都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问一下在成都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你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 本人身份证,交纳失业保险的证明,本人领取失业金申请书等即可。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失业人员填写《失业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2、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次月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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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市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准备些什么资料

一、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档案材料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给《失业证》,并在《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已有《失业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仅在原《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以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由受理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向市或区县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出具单位证明,失业人员凭单位证明到指定银行或经办机构领取,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成都市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准备些什么资料

4,成都失业保险在哪里领取

在成都市社保局领取,营门口立交那里,不过要先学习,学习一个月才能领取。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5,请问成都失业保险金在哪儿去领

在社保局可以办理,单位辞退你才可以.另外,要连续交费一年以上才可以办.社保局在营门口立交哪里.
一、单位给你缴纳失业保险 二、失业保险缴纳最低年限满一年 三、缴纳一年拿2个月失业金,二年拿4个月失业金,最多只能拿12个月失业金 四、单位破产、单位开除你可以拿失业保险,自己提出辞职的不给拿失业金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并及时向其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六、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经终解备案审核的《终解备案及待遇申报表》一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及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2、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应到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3、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本市享受的,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可选择回原籍享受的,需提供享受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帐号、帐户名称、开户行;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在领本市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总之一句话,烦得一米,我2000多失业金就没去拿,因为拿一个月要听一天的就业培训课,不听不给钱

6,成都失业金是多少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实施细则》获通过 参加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失业后,能享受到每月170元的失业补贴;既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又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将比只参加综合保险人员多领200多元,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差距已经十分小了。昨日,《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实施细则》获得通过并将正式印发,该文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内容进行了明确。 参保后失业可领失业金 据介绍,参加了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聘或辞退等情形,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享受失业补贴。 失业后,进城务工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常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向城镇常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失业证申请表》,申领《失业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社保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对其享受失业补贴的资格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失业补贴。 参加“双险”可多领失业金 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只能按170元/月享受失业补贴;既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又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可按《失业保险条例》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同时享受综合社会保险的失业补贴待遇。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农民工,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650元和550元两档计算,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可领的分别为:650×0.7×0.65 170=465.75或 550 ×0.7 ×0.65 170=420.25元。“这样算下来,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的差距已经很小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这就比只参加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多领200多元了。
我上了一年零7个月能拿几个月,能拿多少钱?

7,成都市就业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报条件(一)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二)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三)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三、申报材料(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扩展资料补助标准(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四)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者旷工被公司开除的,那么要拿到开除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而且失业保险缴纳1年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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