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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业补助金没发在自己的卡里面,在成都市就业局申请失业补助金填写社会保障号码是哪一个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21:01:5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在成都市就业局申请失业补助金填写社会保障号码是哪一个

申请失业金,填写社会保障号码卡可能是你的社保卡,社保卡的总称是社会保障卡。
没看懂什么意思?

在成都市就业局申请失业补助金填写社会保障号码是哪一个

2,谁知道成都天府新区的失业保险金3月份怎么没有发

有可能当事人因未参加社保组织的培训等原因被社保机构暂停了失业待遇,建议当事人持身份证、失业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直接查询咨询未发放的原因,以免个人利益受损。
去问问社保局,我也在华阳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谁知道成都天府新区的失业保险金3月份怎么没有发

3,失业补助金几号发到卡上

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是次月十号左右到帐,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在下月初再次查询。失业补助金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申领的。不符合条件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用户,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主动停发,并依法追回多发的失业补助金。情节严重的用户,还会被依法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会在次月的十号左右汇入个人账户,之后每个月会按时打款,不需要每月再去签字。但是地区不同,到账时间有所不同,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比如,9月份申领失业补助金并已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将在10月底之前通过银行发放到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失业补助金几号发到卡上

4,请问有人领过失业金吗说是会打到市民卡里可是我市民卡都没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1张、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人事档案(档案内须含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等材料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从次月起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社保部门将现金从银行转账,现金会打进个人开户银行的卡号内,所以要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卡号。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5,成都市失业金2020年三月怎么还没有到

下个月才到,不是这个月领上个月的嘛。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实施细则》获通过 参加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失业后,能享受到每月170元的失业补贴;既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又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将比只参加综合保险人员多领200多元,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差距已经十分小了。昨日,《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实施细则》获得通过并将正式印发,该文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内容进行了明确。 参保后失业可领失业金 据介绍,参加了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聘或辞退等情形,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享受失业补贴。 失业后,进城务工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常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向城镇常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失业证申请表》,申领《失业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社保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对其享受失业补贴的资格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失业补贴。 参加“双险”可多领失业金 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只能按170元/月享受失业补贴;既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又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可按《失业保险条例》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同时享受综合社会保险的失业补贴待遇。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农民工,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650元和550元两档计算,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可领的分别为:650×0.7×0.65 170=465.75或 550 ×0.7 ×0.65 170=420.25元。“这样算下来,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的差距已经很小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这就比只参加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多领200多元了。

6,成都市就业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报条件(一)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二)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三)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三、申报材料(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扩展资料补助标准(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四)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者旷工被公司开除的,那么要拿到开除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而且失业保险缴纳1年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7,成都市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455元/月人;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385元/月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先到你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然后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申请失业金  主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劳动手册、退工单、用于发放失业金转账的银行卡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2014)10号的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065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852 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2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 89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20 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2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 89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20 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36 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49 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36 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49 元/月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98年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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