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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无公害产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12:50:0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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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无公害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说明: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不是指不使用农药,而是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保证产量的同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产品安全。所以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也不一定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绿色食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绿色食品必须出自优良生态环境,即产地经监测,其土壤、大气、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 2、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即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绿色食品相关生产资料使用准则规定,生产操作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3、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经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检验,其感官、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和微生物学指标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绿色食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在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识别绿色食品应通过“四位一体”的外包装。“四位一体”是指: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绿色食品防伪标同时使用在一个包装产品上。有机食品(农产品)有机食品这一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其他语言中也有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居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有机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点关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特点 1、目标定位 无公害农产品——规范农业生产,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绿色食品——提高生产水平,满足更高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有机食品——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质量水平 无公害农产品——中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 绿色食品——达到发达国家普通食品质量水平 有机食品——达到生产国或销售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 3、运作方式 无公害农产品:政府运作,公益性认证;认证标志、程序,产品目录等由政府统一发布;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 绿色食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质量认证与商标转让相结合。 有机食品:社会化的经营性认证行为;因地制宜、市场运作。 4、认证方法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依据标准,强调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检查检测并重,注重产品质量。 有机食品:实行检查员制度。国外通常只进行检查;国内一般以检查为主,检测为辅,注重生产方式。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关系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是经质量认证的安全农产品; 2、无公害农产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注重生产过程的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侧重对影响产品质量因素的控制,有机食品侧重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控制。从生产要求到产品质量上来给三者评级,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绿色无公害产品

2,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分别是啥

有机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最小;高水平的咨询师的专业指导;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的基本要求分为两层:一层是生产基本要求,第二层是加工和贸易基本要求。一)生产基本要求: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一、认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一、认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二、认证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向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greenfood.org.cn)下载。 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消费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生产。广义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涵盖了有机食品(又叫生态食品)、绿色食品等无污染的安全营养类食品。但从安全成份和消费对象及运作方式上划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之间又有截然不同的区别。有机食品是世界各国认同,并为国际承认推崇的一种安全消费食品。它特指按照国际有机食品生产要求,由有机农业生产出的原材料,按照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或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进行加工,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审查认可颁发了有机食品证书的所有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类、蜂蜜、饮料、调料、食用油类、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一切可以食用的农副产品。有机食品的特点是源于纯天然、无污染、富营养、高品位、高质量、有机投入,生产加工中不加入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肥等),自然生产,故单位产量不高,总量有限,可供消费的量小,因而市场价格高,社会消费群体小。在我国生产有机食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出口创汇,运作方式由国际民间行业协会按市场运作。绿色食品是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和依据我国国情而建立的国内产品形象称谓,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分为AA级认证的绿色食品和A级认证的绿色食品。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学肥料等),按照有机农业自然生产,产品质量与国际推崇的有机食品相接近,产品绝大多数出口,少量内销。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一定数量的化学品投入,但控制在不超过标准的一定范围之内,产品适应于国内高薪收入阶层和生活水平高的消费群体,少部分出口创汇。绿色食品的运作方式由市场引导、企业行为方式运作,竞争型产品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公害农产品是针对国内大众健康消费而建立的产品形象称谓,消费对象是国内大众普通消费群体,旨在生产农产品时,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用清洁无污染的安全技术生产农产品,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的身体健康。无公害农产品,是产品进入市场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食品安全标准,其标准属强制性认证标准,绿色食品属推荐性认证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A级绿色食品相接近,是绿色食品生产前期的初级产品生产形式,由政府推动、龙头企业运作的强制性市场准人认证行为,不经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明确有“身份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不准许进入市场销售。按照WTO的市场准入原则,我国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2001年起,先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个城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不准许进入市场销售,然后分批、分步骤在全国实施农产品准入制度。我省的省会城市昆明,省技术监督局宣布从2002年8月5日起先从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这五种食品开始推行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到2003年5月1日起在昆明市区上市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实行强制性检验准入制度,确保大众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必须着力推广无公害栽培(养殖、加工)技术,使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要求,并将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无公害检测认证,亮牌销售。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分别是啥

3,绿色农产品的绿色农产品前景及问题

以江苏省洪泽县为例绿色农产品是绿色农业的产物,是一种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融入了保护环境、崇尚自然、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目前,绿色农产品以其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有许多制约因素,如产品缺乏深加工,认证成本较高,技术人员匮乏,销售渠道不健全,品牌力量薄弱,消费意愿低等,影响了绿色农产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此,前人已有诸多研究,例如:杨剑英(2008)、张太海(2008)分别从市场营销组合4P策略、加强政府扶持和监管等方面探讨我国农产品绿色营销方案。Eastwood, D B;Brooker, J R;Smith, J D(2005),靳明,赵昶(2007),Heinz Welsch, Jan Kuehling(2009),分别研究销售环境、农产品定价、群体行为、习惯做法等因素对绿色农产品消费心理的影响。以上学者的研究为后人提供了众多借鉴,也对绿色农产品发展实践有指导作用。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苏北生态县洪泽为例,分析制约绿色农产品发展的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探讨对策,这些对于加快洪泽从农业大县到农业强县的华丽转身,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二、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的现状及特点,洪泽积极挖掘本县的特色资源,做足特色农产品品牌内涵,农产品品牌活力得到提升,努力培育了有机米、大闸蟹等一批特色产品主导产业,无论是种植规模、品质、加工能力等都走在全省前列,特色品牌效应得到显现;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禀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经济优势,并已初见成效。到2010年底,洪泽县绿色农产品数为91个,涉及企业或单位32个,绿色农产品数居全市第二位。(一)绿色农产品认证不断增多,品牌建设不断加强近几年来,洪泽县着重发展优质稻米产业、蔬菜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水禽养殖业。在水稻方面,有机、绿色和无公害优质稻米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0% 以上。全县年生产有机稻米、绿色稻米、无公害稻米分别为350吨、1.8万吨、11万吨。据2009年3月公布的数据,全县共有十多家企业申报了12个优质稻米品牌,其中:“九牛”、“白马湖”获有机食品认证,“苏星”、“雪粘”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洪泽湖”等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九牛”、“洪泽湖”及“苏星”等稻米品牌还在历届中国(淮安)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上分获金奖或优质产品奖称号。在蔬菜种植方面,到2007年底,高效种植面积达8.5万亩。洪泽县通过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类产品24个,主要有“洪泽湖”牌荷藕。目前,全县无公害荷藕种植面积达8万亩,年产优质荷藕10万余吨。“洪泽湖”牌荷藕在2001年(上海)农产品展销会上,被淮安市政府评为名优产品。在水产养殖方面,2008年,洪泽县高效渔业面积5.3万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24个、无公害水产品30个;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2个、有机水产品7个;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省级现代渔业科技园1个;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个;省级特种水产良种场1个;国家级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个和1个苏北地区最大的中国洪泽湖水产品批发大市场。其中比较着名的洪泽湖牌大闸蟹2005年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十大名蟹称号。2009年,洪泽被授予“中国蟹都”、“中国洪泽湖大闸蟹之乡”等荣誉称号。2010年,洪泽湖大闸蟹入选CCTV4《走进中国》地理标志栏目。并于2010年底获得国家工商局地理标志的授权许可。在水禽方面,全县重点发展以洪泽湖鹅为养殖重点的畜禽生产,全年家禽饲养量 1600万只,其中洪泽湖鹅850万只,跨入了全省养鹅重点县行列。全县已建成年保种6万只的蒋坝灰天鹅养殖场,三河、东双沟、黄集等8个四季鹅养殖园区,沿湖、沿河、沿堤8条养殖带,9个养鹅80万只以上的基地镇,养鹅农户已占全县总农户的40%。(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增加产地的环境质量标准是绿色农产品标准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是选择绿色农产品基地的根本依据。自2001年起,洪泽县已建成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共60个。其中无公害粮油产地、园艺产地46个,共38.41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1%;无公害水产品产地8个,占地6.7万亩,占全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的50%以上;无公害畜禽产地6个,肉鹅、肉鸭、生猪等年出栏量占全县畜禽年总出栏量的55%。2007年洪泽县有机稻米科技示范区被认定为首批“江苏省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据2009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县共有19个有机、绿色、无公害优质稻米基地通过产地认证,合计面积达33.96万亩,占全县水稻总面积的95%以上,其中获得OFDC有机颁证0.15万亩;获准使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标志粳米基地面积6万亩;通过省级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27.81万亩,全县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认定农产品达67个 。(三)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产品认证不断增多截至2009年,全县有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37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个,市级龙头企业11个。较好地发挥了外连市场、内连农户的作用,全县农副产品加工的比率达30%以上。“白马湖”牌大米、“老子山”牌荷藕、“西顺河”牌洄鱼等共计91个农产品(水产品)已经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有机产品8个。同时,新建了岔河大米批发市场、朱坝木材交易市场、黄集四季鹅批发市场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分别组建了县大米加工协会、洪泽湖农产品协会、蔬菜协会、食用菌协会,吸纳会员800余人。三、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洪泽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绿色农业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与日本、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农业相比,洪泽县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程度不高;绿色农业的发展还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政府的制度安排、组织管理和支持政策体系对绿色农业的影响力亟待加强;民间组织的作用还有待挖掘。(一)绿色农产品品种相对较少,产品附加值少,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有限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品种相对于生物品种总量所占的比例极少。在渔业生产中,洪泽县拥有鱼、蟹、虾、鳖、蚌、蚬等水产品90多种,然而绿色产品的认证仅限于螃蟹、青虾等少数几个品种;在水禽的生产上,野生水禽有獐鸡、野鸡、野鸭等近20种,年产量150万只,但绿色产品的认证只局限在四季鹅;在农作物种植方面,则集中在稻米等少数几个品种。(二)绿色产品认证程序复杂,标准繁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在发展绿色农产品的初期,绿色产品认证程序复杂,标准繁多,将产生巨大的前期投入。以绿色食品为例,绿色食品的标准涉及产地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包装储运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农民如果缺乏专业的指导将会难以应对。在申报绿色食品的过程中,单是环境检测就需要5万-6万元,再加上生产过程中的检测,一个农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花费至少需十多万元。而且即使申报成功,该标志的使用期限也只有3年,新标准虽然大幅度下调绿色食品的收费标准,但对年人均纯收入六七千的农民来讲仍是不小的负担。(三)农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偏低,农业技术人员较少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收益理论,人力资源是最有价值的资源,对人的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率是最高的。当前我国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35%,而发达国家约为75%。与发达国家相比,洪泽县农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偏低。依据2008年颁布的淮安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公报(第二号):洪泽县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48人、183人、331人,是淮安市技术培训工作相对较好的县。(四)营销方面,品牌发展有待进一步整合洪泽县的一些绿色农产品已有了自己的品牌和注册商标,但除了稻米类品牌,其他绿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还不高。不少申报主体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含量较低,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带动能力还不高,影响了产品的销售及利润的实现。例如,洪泽湖区的大闸蟹生产,湖区两市六县区基本上都是各自规划,独立发展,每个县区都有各自的自主品牌。洪泽县的“洪泽湖”、“老子山”牌大闸蟹;泗洪县的“金水”、“绿康”牌大闸蟹等。虽然有些品牌经各地政府的宣传,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因品牌杂乱,推广局限性大。四、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推动农业科技和管理体系的创新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技术创新是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竭源泉。政府要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决不动摇,并努力提高龙头企业扶持的政策效率。鼓励科技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有针对性地研究绿色农产品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培育新的品种;通过在示范园内试验、总结,逐步把农业科学技术向基地推广,推进洪泽绿色农产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激励水平科学的激励机制设计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运转效率的关键。建立科学的薪酬体制,将推广人员的劳动绩效与利益分配挂钩。以政府为主导,因地制宜地推行联产定额的综合技术承包、联质联效的单项技术承包以及指导性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制;引入民主机制,强化对基层推广机构工作的监督。在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考评价中,更多地吸收和采纳农户的意见。推广项目的制订也应当采取需求导向制,加强对推广项目经济可行性的研究 。(三)强化对生产者,主要是农民的科技教育根据“分级负责、分层管理、分级教学、明确责任、互相协作”原则,构建一个由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开放运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相互协调、功能齐全的科教体系,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将科技培训落到实处。形式上可以是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在电台或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等。同时要积极总结推广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农村基础教育阶段,增设职业教育培训课,对完成文化课的初、高中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未来合格农民。(四)彰显品牌特色,推进地理标志在农产品品牌推广中的应用地理标志效应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现象,而绿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效应更加明显,对农产品消费者的产品品质评价和购买行为的影响很大。因此,挖掘、弘扬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特定区域内产业和企业的市场开拓和营销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应继续明确政府、工商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主体地位,促进产业集群并完善集群内部的市场服务体系,引导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依据价值链形成有效的分工协作,扶持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此外,必须在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的使用管理。

绿色农产品的绿色农产品前景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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