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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扣除,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4 12:55:53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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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指个人工资所得、劳务所得将可以在原有扣除基础上另行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2,六项扣除是哪六项

法律分析:个税的六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纳税人可前往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也可以在单位统一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六项扣除是哪六项

3,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六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

4,六项扣除是哪六项

法律分析:个税的六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纳税人可前往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也可以在单位统一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6,六项扣除是哪六项

法律分析:个税的六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纳税人可前往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也可以在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一份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本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额为其开具。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是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与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作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在办理贷款、购房、出国、移民、求职、保险等事项的手续过程中,个税完税证明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面六项该选哪几项

六项里面只有五项需要填,大病医疗那个平时不用填,每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有再报其它五项,有哪项就填哪项,比如没有孩子自然就不能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话,老人应当年满60周岁,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全部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不包括配偶的上述亲属

8,六项扣除是哪六项

法律分析:个税的六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纳税人可前往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也可以在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一份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本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额为其开具。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是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与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作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纳税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在办理贷款、购房、出国、移民、求职、保险等事项的手续过程中,个税完税证明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9,六项个税从哪里扣除

首先六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这几项。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0,个税6项专项扣除标准

个税六项扣除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将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收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制度。(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11,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 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之出,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在学历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收技能人员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 3、大病医疗 除掉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并且在80000元内如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每月1500 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没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 非独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定额扣除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12,六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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