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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流程以及规则,房屋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1 20:05:41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房屋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一、房屋拍卖流程: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二、房地产拍卖规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房屋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2,法院拍卖程序是什么

执行拍卖程序一般可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在准备阶段,执行法院首先要确定拍卖机构。执行法院与拍卖机构是一种委托关系。但是他们除有一般委托的平等关系外,还有执法者与协助者的不平等关系。确定拍卖机构后,接着就需委托评估执行标的物的价格,并据此确定拍卖的低价,同时,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负责展示拍卖标的。这一阶段,执行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到场等。在实施阶段,拍卖的操作主要由拍卖机构负责,执行法院到场监拍。中间出现中止拍卖、停止拍卖、撤回拍卖、再行拍卖等事由时,法院应立即书面通知拍卖机构。拍定后还要主持点、交拍卖标的,需要办理转移过户手续的,执行法院还要制作相应的裁定,等等。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你的问题,请稍等(一)拍卖前,查封房屋(二)拍卖前,评估房屋(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更多3条

法院拍卖程序是什么

3,拍卖常识拍卖房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拍卖常识拍卖房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4,法院拍卖流程是什么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5,拍卖通常是怎样的流程

对委托人而方,拍卖流程是:送拍、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到场看拍卖会(没时间可以不看)、结算。对于拍卖公司而方,拍卖流程是:征集拍品、宣传(包括公告、制作拍卖资料及图册、预展)、开拍卖会、结算。
拍卖程序 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一、拍卖的委托阶段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委托阶段需确定委托人的权利。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拍卖人必须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物的性质。委托人必须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及存放地点。由于拍卖标的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对于不同标的物,拍卖人应争取获得尽可能详细的资料。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佣金收取的比例及拍卖方式等。然后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书 二。拍卖的公告与展示 拍卖的公告过程包括:拍卖的公告、对拍卖标的的宣传、与竞买人的联络与咨询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展示。 拍卖的公告即为拍卖人将拍卖的大概情况告知于社会公众,告知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告知的常用方式为在媒介上刊登广告等,公告本身并不是合同意义上的要约,而只是邀请谈判(实为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拍卖的操作过程 竞买人经过咨询和看样的过程后,为明确表示其参加竞买的意愿,就必须进行竞买登记,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竞买人。经交付保证金和领取竞价号牌后,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会参与竞买,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在众多竞买人中就会产生出买受人。 (一)竞买登记是竞买人表明身份,提供证件并表示竞买意愿的行为。拍卖人有权审核竞买人的资格,并且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其竞买意愿 拍卖人向竞买人收取一定数量的竞买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拍卖的成功,防止竞买人不负责任的出价,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拍卖保证金,逾期或未付足额保证金的竞买人都将被视为放弃竞买。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转做部分价款,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则如数退还给竞买人。只有一种情况保证金才能转作违约金,即竞买人经拍定已经成为买受人后而不愿支付价款时,其预付的保证金则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一部分用于支付拍卖的费用,另一部分作为委托人的赔偿金。 (三)拍卖时拍卖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拍卖会,具体步骤包括:登记接待、拍卖主持、拍卖师主拍、签单、财务结算等。 (四)当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应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是买受人与拍卖人之间约定的再确认。“确认书”也是确定拍卖人和买受人权利、义务的一种买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拍卖的结算和标的物的交付 这一阶段为拍卖的结算阶段。拍卖的结算阶段应包括:买受人的结算,除买受人外其他竞买人的结算,拍卖标的物的转移,委托人的结算,拍卖人的核算以及拍卖资料的整理归档。

6,土地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2、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予以说明;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7、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一、辩论赛流程 立论阶段 (一)正方一辩开篇立论,3分钟 (二)反方一辩开篇立论,3分钟 驳立论阶段 (三)反方二辩驳对方立论,2分钟 (四)正方二辩驳对方立论,2分钟 质辩环节 (五)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一、二、四辩各一个问题,反方辩手分别应答。每次提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三个问题累计回答时间为1分30秒。 (六)反方三辩提问正方一、二、四辩各一个问题,正方辩手分别应答。每次提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三个问题累计回答时间为1分30秒。 (七)正方三辩质辩小结,1分30秒。 (八)反方三辩质辩小结,1分30秒。 自由辩论 (九)自由辩论 总结陈词 (十)反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十一)正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二、赛制具体说明: (一) 立论阶段: 由正方双方的一辩选手来完成,要求立论的框架明确,语言通畅,逻辑清晰,能够正确的阐述己方的立场。 (二) 驳立论阶段: 这个阶段的发言由双方的二辩来进行,旨在针对对方的立论环节的发言进行回驳和补充己方的立论的观点,也可以扩展本方的立论方向和巩固己方的立场。 (三) 质辩环节: 这个阶段是,由双方的三辩来完成这个环节,双方的三辩针对对方的观点和本方的立场设计三个问题,由一方的三辩起来提问对方的一辩,二辩,四辩各一个问题,要求被问方必须回答,不能闪躲,提问方的时间每个问题不可超过十五秒,回答方三个问题的回答累计时间是一分三十秒,双方的三辩交替提问,由正方开始,在质辩的环节中,要求双方的语言规范和仪态庄重,表述清晰。在质辩结束后,由双方的三辩针对对方的回答进行质辩小节,时间一分半,由正方开始。 (四) 自由辩论阶段: 正反双方的八位辩手都要参加,辩论双方交替发言。双方都拥有四分钟的累计发言时间,在一方时间用完后,另外一方可以继续发言,直至本方的时间用完。在这个环节中,要求辩论双方的队员团结合作和整体配合,自由辩论阶段由正方开始 (五) 结辩阶段: 针对对方的观点和己方的立场出发,总结本方的观点,阐述最后的立场

7,拍卖艺术品的流程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寰宇奇臧拍卖操作流程一、拍卖细则:1、允许认购权转让,确保认购客户的延续以及增加由于转手卖铺而辅助拉高价格的可能。2、所拍的产品一定是单栋所有商铺中最好的类型,只拍临街联体单位此类产品。3、从拍卖的产品数量比例看,基本保持每100间拍10间的比例。4、拍卖两大前提:一是整个项目的诚意金收取量达到1000份;二是项目二三层基本完成大户的租赁签约。5、拍卖也采取分栋按号序的方式一栋栋地拍,拍一栋,消化一栋(消化即选铺大会),每周均安排一轮拍卖。6、在拍卖的保证金方面也是和选筹一致,外铺收10万保证金、内铺收5万保证金。拍卖结束后,如认购权的拍卖价大于其保证金,客户必须在第二天内补齐差额款项。7、拍卖基价按照每平方米2万元执行(待商定),以此做为认购基价来拍卖认购权。8、拍卖公告将在拍卖一周前公布(含本次具体的拍卖铺位)。9、规则(1)商铺实行逐套拍卖,价高者得的原则。(2)竞拍卖人必须交纳保证金或定金(10万/5万元)才可以参加“拍卖”大会,保证金的数量需要视买家意向“竞拍”的商铺数量,以此类推,多交纳保证金就可以拥有多个选铺的权利。(3)竞拍人交纳保证金后,领取拍卖须知和拍卖商铺的平面图、拍卖号牌。(8)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商务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本规程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主要程序与基本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术语和定义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2.1 拍卖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2.2 拍卖当事人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2.3 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2.4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6 拍卖标的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去中国嘉德 瀚海 保利 三家好!拍卖程序 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一、拍卖的委托阶段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委托阶段需确定委托人的权利。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拍卖人必须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物的性质。委托人必须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及存放地点。由于拍卖标的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对于不同标的物,拍卖人应争取获得尽可能详细的资料。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佣金收取的比例及拍卖方式等。然后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书》,也可称为委托拍卖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二)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住所(存放地)、状况; (三)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费用收取条款; (五)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价款的结算期限、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及期限; (六)拍卖的方式及有关再拍卖的条款; (七)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的条件; (八)拍卖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九)签约时间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其它需约定的条款; 二、拍卖的公告与展示 拍卖的公告过程包括:拍卖的公告、对拍卖标的的宣传、与竞买人的联络与咨询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展示。 拍卖的公告即为拍卖人将拍卖的大概情况告知于社会公众,告知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告知的常用方式为在媒介上刊登广告等,公告本身并不是合同意义上的要约,而只是邀请谈判(实为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拍卖公告一般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委托人(除委托人要求保密外); (二)拍卖的性质; (三)拍卖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品质; (四)拍卖标的物展示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咨询的时间、地点; (六)拍卖的时间、地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竞买人的资格和条件及拍卖保证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 (九)其它应告知竞买人的事项。 对拍卖标的物的宣传,告知虽说必须满7日,但为了使拍卖标的物有更多买主,公告、展示的时间可以更长一些,也就是购买标的物的竞买人越多越好,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了解得越详细越好。一般的讲,拍卖人并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的担保责任,尤其是公物拍卖。但拍卖人应当告知竞买人标的物的瑕疵,这对于体现拍卖的公正及拍卖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都是十分重要的。在拍卖物的展示期间,拍卖人必须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如《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拍品目录》,这些拍卖资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 (二)拍卖标的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三)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拍卖方式和成交方式; (五)拍卖标的物的转让应交的税费; (六)其他应告知的事项。 由于拍卖标的物的范围相当广泛,因此在制定《特别规定》和编制《拍品目录》中对于一些须经权属变更登记的费用都应尽可能的详细说明。 三、拍卖的操作过程 竞买人经过咨询和看样的过程后,为明确表示其参加竞买的意愿,就必须进行竞买登记,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竞买人。经交付保证金和领取竞价号牌后,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会参与竞买,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在众多竞买人中就会产生出买受人。 (一)竞买登记是竞买人表明身份,提供证件并表示竞买意愿的行为。拍卖人有权审核竞买人的资格,并且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其竞买意愿,竞买登记一般应包括: 1、竞买人的名称、住所、证件号码; 2、竞买人简要情况(如经营范围等); 3、联系人、地址、电话; 4、对哪类标的物有兴趣; 5、保证金交付情况; 6、开户银行、财产或资信情况等; 7、提供证件正本或复印件(存档)。 一些拍品应限定竞买人是否具有经营资质,如烟草、酒类等,因此竞买人证明材料上的经营范围显得十分重要。 (二)拍卖人向竞买人收取一定数量的竞买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拍卖的成功,防止竞买人不负责任的出价,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拍卖保证金,逾期或未付足额保证金的竞买人都将被视为放弃竞买。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转做部分价款,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则如数退还给竞买人。只有一种情况保证金才能转作违约金,即竞买人经拍定已经成为买受人后而不愿支付价款时,其预付的保证金则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一部分用于支付拍卖的费用,另一部分作为委托人的赔偿金。 (三)拍卖时拍卖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拍卖会,具体步骤包括:登记接待、拍卖主持、拍卖师主拍、签单、财务结算等。 (四)当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应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是买受人与拍卖人之间约定的再确认。“确认书”也是确定拍卖人和买受人权利、义务的一种买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书”内容包括: 1、买受人的号牌编号; 2、买受标的的编号、名称、数量、成交价格; 3、成交手续费比例、金额及全部应付价款数额; 4、拍卖人和买受人的签名。“确认书”必须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署后方能生效。 四、拍卖的结算和标的物的交付 这一阶段为拍卖的结算阶段。拍卖的结算阶段应包括:买受人的结算,除买受人外其他竞买人的结算,拍卖标的物的转移,委托人的结算,拍卖人的核算以及拍卖资料的整理归档。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对于有些标的物,拍卖人还应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手续等,以利于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 (三)拍卖的结算除了买受人和委托人的结算外,拍卖人自身的结算(核算),也是极为重要的,拍卖人对于本次拍卖活动支出的费用,包括支出的税金,收入的手续费、佣金等,都应做好核算。 (四)总结每次拍卖的经验,整理拍卖笔录,按规定保存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拍品目录、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时将竞买人的资料存档,积累可成为今后拍卖活动的客户来源。
不是好公司,不建议关注。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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