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杨浦区 > 撤回执行申请书,在怎样的情况下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

撤回执行申请书,在怎样的情况下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2 23:12:46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在怎样的情况下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

达成执行和解,或申请人放弃执行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望采纳

在怎样的情况下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

2,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你好,你需要的法院强制执行撤销申请书格式如下法院强制执行撤销申请书范本申 请 人:xxx住 址:xxxx被执行人:xxxxxx住 址:xx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xxx号请求事项:撤回对海劳仲裁字(2012)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2012)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年x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年x月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13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x月日

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3,您好请问撤销强行执行书怎么写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申请撤销案号为XXXX的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特此申请。 签名、日期。

您好请问撤销强行执行书怎么写

4,撤回执行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撤回执行申请书是指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才能撤回执行申请。《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也就是说,在申请人因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如果对方未完整的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则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执行文书的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再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及有关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统一,有的法院认为能受理,有的法院认为不能受理,下面笔者与读者共同探讨这一法律问题。我们都知道在民事诉讼中,诉是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基础和起点,它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给予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诉有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之分。最高人民法院曾在批复中明确答复,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撤诉后,仍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再行起诉。而申请执行是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程序的基础和起点,它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一种请求。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是申请执行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是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同样也有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和实体上的申请执行之分,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即程序上的申请执行权。实体意义上的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通过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即实体上的申请执行权。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和实体意义上的申请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实质上是申请执行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的一种形式和手段。没有这种形式和手段(除移送执行外),法律文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就不能对案件强制执行。实体意义上的申请执行是基于生效法律文书而产生的实体权利请求,它是申请执行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目的和内容。如果只有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没有这种实体权利的请求,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和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就失去了目的和内容,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法律文书生效后,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行使程序意义上的申请执行权时,必然同时行使实体上的申请执行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是其对程序上的申请执行权进行的一种处分,如果申请执行人在撤销执行申请时并未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那么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并不丧失其实体请求权。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只是请求人民法院结束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后仍可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在撤销执行申请的同时,也放弃了实体上的申请执行权,即放弃了自己的实体权利,那么申请执行人在撤销申请执行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申请执行人提出,人民法院也不应受理。因为此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即放弃了程序上的申请执行权,又放弃了实体上的申请执行权。

6,法院的撤回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1、写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3、写明请求的事项。4、写明事实与理由:主要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情况。5、写明起诉的法院。6、申请执行人签字捺印。7、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文章TAG:撤回执行申请书撤回执行申请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