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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5 17:42:4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2,上海奉贤经适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http://tieba.baidu.com/p/1181179013

上海奉贤经适房申请条件

3,申请公租房需要那些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取得本市《暂住证》且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含)以上; 2.家庭无住房且人均月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以下,或家庭住房困难且人均月收入在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以下; 3.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居住。
申请公租房对象包括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职人员,进城务工和来渝工作者,在本市无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规定同时要求:上述群体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可以支付的起房租,个人月收入不得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得高于3000元,2人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于1500元,工作三年以内无住房的工务人员也在政策允许的申请之列,但在首期推出时,各个方面估计会有大量需求人员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海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二是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三是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是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范围仍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好象是说有稳定的工作和正常交的社保就可以申请了饿
你是哪个地方的,因为每个地方的申请条件不一样。你也可以去居委会咨询下具体的

申请公租房需要那些条件

4,在上海怎么可以申请到公租房

申请条件:(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含2年),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2、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文化、科研等机构;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业、美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四新经济类企业;3、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紧缺急需特殊人才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扩展资料:续租和退出:(一)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需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出申请,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2、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含动迁安置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续租,确实有特殊困难,无法按约定返还该房屋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给与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缴纳。(三)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累计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四)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可以解除承租行为,但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及本人所在单位,承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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