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杨浦区 > 上海市文创办指定审计机构,上海南京西路附近有哪些审计事务所

上海市文创办指定审计机构,上海南京西路附近有哪些审计事务所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7 19:53:4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南京西路附近有哪些审计事务所

新中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楼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京西路128号永新广场1601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23楼应该差不多了。
你好!到国家财政部网站上查询,上海有资质的有不少家。具体名称不告诉你,请自己查,以免有广告的嫌疑。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上海南京西路附近有哪些审计事务所

2,上海审计局没成立前叫什么单位

上海审计局没成立前叫上海市审计部门上海市审计局设l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人事处(老干部处) (三)综合计划处(政策研究室) (四)法规处(复核审理处) (五)财政审计处 (六)区县审计处 (七)金融审计处 (八)行政事业审计处 (九)社会保障审计处 (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十一)经贸审计处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处) (十三)国有资产鉴证审计处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 (十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 (十六)外资运用审计处 (十七)计算机审计与信息技术处

上海审计局没成立前叫什么单位

3,上海市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6楼1605室

文定中会计师事务所文定中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申请设立上海代表处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会协字[1996]1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定中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其正式注册名称为:文定中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驻在期3年。 二、代表处首席代表为Mr. Elliott A.Weinberg. 三、代表处驻在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605室。 四、代表处业务范围: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外国客户来中国内地投资和开展业务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中国内地有关单位提供外商资讯、国际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现随文附财政部079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1份,请及时办理有关登记注册事宜。 附件:财政部079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只发主送单位)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月九日

上海市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6楼1605室

4,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的简介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和风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服务、自律、宣传、交流。即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开展各种专业服务,通过宣传、交流,扩大内部审计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本会坚持三个依靠开展工作,即依靠各级审计机关,依靠广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人员,依靠专家、学者,开展协会工作。本会以内部审计事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为第一要务,以健全协会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强协会建设与推进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并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服务品种拓展并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的职业代言人、思想领导者、实践推动者和智力支撑者的作用,为本市内部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服务。本会的任务是:(1)推动内部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2)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的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涉及内部审计立法或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后续教育,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4)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办好协会内部审计刊物。(5)维护会员合法权益。(6)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服务。(7)组织实施上海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的统一考试。(8)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审计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会 长 徐志中(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 靳曾德(上海市审计局原局长、上海银行原董事长、监事长)副会长 孙 铮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副会长 向月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会长 邱仁尔(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副会长 吕 勇 (百联集团财务总监)副会长 吴晓玲(上海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秘书长 李子雄副秘书长 纪康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处长)副秘书长 易连(上海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副秘书长 潘菊良(上海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主任) 上海银行监事会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处中国工商银行内审局上海分局百联集团审计中心解放军总后勤部华东军需材料供应站审计室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审计稽查部浦东新区内部审计师协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审计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计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审计部上海市总工会经审办(审计处)上海市司法局审计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察室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分部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市公安局审计室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审计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内审部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察室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监审室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室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的活动权;(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1)遵守本会的章程;(2)执行本会的决议;(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按规定缴纳会费;

5,上海市企业的审计报告一定要由注册在上海的会计师事务所做的法律根

按理说不一定要请上海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全国范围内均有效.但有的地区银行授信审计一般都指定了当地几家事务所,其他专审和年检都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具有鉴证作用,但也要根据业务类型、审计目的而定。例如:年报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税务审计等都具有鉴证作用。如果是仅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出具的审计业务,例如:内部财务收支核查、内控咨询、预算执行情况核查等,此类报告不具有对外鉴证作用。 审计报告有两种,一种是外部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公司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一种是内部的,由审计部门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相关审计项目后出具的内部报告,对企业管理及决策层有参考作用,一般无直接法律效力。 审核报告企业内无此项目,在会计上到是有审核程序,但不需要出具报告。 验资报告,系企业成立或改制、增减资是由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亦属于专项报告,当然这里是指企业经济类业务而言,如税务师所得税鉴证报告。

6,上海能够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

http://www.csj.sh.gov.cn/gb/csj/csgg/cz/userobject7ai30573.html可以去财税局网上查~
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的一些要求》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简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发布与实施,为注册会计师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提供了具体规范。本文拟介绍一下注册会计师在各业务阶段需遵循的一些具体要求。   一、初步业务活动  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活动前应当认真实施初步业务活动的各项程序,以确定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解申报企业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项目组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  这里需要着重考虑的是,注册会计师与项目组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不属于会计范畴,注册会计师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因素一般了解不多或者根本就不了解,因而,考虑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或能否聘请到合适的专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注册会计师完全不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列示是否恰当等专业问题就可能难以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导致最终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不符合《指引》的要求,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制订总体审计策略  注册会计师在制订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充分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的特殊性,即该审计业务涉及较多的科学技术因素,并且申报企业管理层存在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主观动机。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应当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确定不同的重要性水平,且二者均应低于相应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在审计资源的安排上,应当安排较熟悉该企业经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与其他专业人员从事专项审计业务。由此可见,虽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在编制过程中较财务报表简单,但因其特殊性,仍需花费较多的审计成本,注册会计师不应以降低收费为手段承接业务,否则会导致无法承担必要的审计成本而产生审计风险。  三、具体审计计划  (一)风险评估程序  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比,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显得较为简单,但注册会计师不应因此而忽略了风险评估。  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主观动机,对这一可能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充分关注。如集团母公司为了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将子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其自身的申报明细表。所以,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究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识别关联方以分析是否可能产生研究开发项目在不同的单位开发而开发费用集中在某一单位支出等各种异常情况;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工资与委托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还应关注研究开发项目特别复杂、研究开发活动牵涉到多个部门或企业等j清况。注册会计师在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时,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审计质量控制措施。(二)进一步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一般规模的企业主要以实质性细节测试为主。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所油取的样本量应当大于财务报表审计时确定的样本量,以降低检查风险。而对大型企业,或者涉及多个年度或多个部门的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实施控制测试程序。  在实施实质性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  记载于不同的会计科目,且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又不存在对申报明细表而言的勾稽关系。其中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研究开发人员工资支出的完整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如果研究开发人员不是专职从事研究开发项目或从事多个研究开发项目,针对如何确定其列报总额,如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中分配等需要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并依据其规定实施测试。  2.研究开发固定资产折旧的真实性、完整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如列报的固定资产是否为研究开发项目所需、非专门为研究开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何种标准计算,是否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等问题需要获取管理层的相关规定与原始记录,据此进行测试与判断。  3.大额直接投入的准确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例如是否存在采用“移花接木”的方法虚增支出的现象。  4.跨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截止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申报企业内部对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规定,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确认、预算规定等,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故意将部分费用集中计入某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等现象。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完整性、截止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如该类销售的款项是否已经收回,特别是临近年末的大额销售是否真正实现,而不是仅签一个合同或仅发出产品等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入集中计入某一年度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现象。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中列报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准确性认定是否存在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企业申报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产品(服务)能够归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领域的识别标志(包括专利注册号、产品成分与技术指标等)是否清晰,以判断是否存在虚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情形。  作者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本文转自《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第1期
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上去找,一共93家,是科委指定的,符合资质水平的.他们网址:www.stcsm.gov.cn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海市文创上海市文创办指定审计机构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