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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一号课题文件,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2 22:37:5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95方案在实施细则上相比较94方案略有微调,比如成本价由94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2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具体到文件就是参考:沪房改办发(1994)第34号和 沪府(1995)22号

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2,上海重残无业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见:《关于对本市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残联【2012】59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持有我市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多重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区(县)财政资金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城镇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按每年1100元确定,本人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除外)。具体文件可登陆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上海重残无业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3,四在上海市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或者 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

从你的缴税额可以肯定到 点的时候已经达到居转户的条件了。这个激励条件是为那些没有职称评定的岗位和公司写的,比如外企没有职称这一说,那这部分人才就从收入角度来评定是否可以居转户。但是要注意这些文件只是文件,上海政府非常精明的,满足条件表示你有转的资格了,不代表就一定可以转进来。现在是排队,就是有资格的人根据先后顺序排队,然后每年政府会给一定名额,比如 个,那前 个人就可以转。问题是这个排队没有号,你永远不知道你排第几。这样那些有关系的人就可以排前面。我们这里有个 年多的高级职称还在排队呢。不过LZ在上海混成这样也是成功人士了,应该是为了孩子要转户口吧,预祝成功。啥时候转成了上海人跟兄弟们说一声给点希望哈。
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上看看呀你百度直接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先到劳动技能鉴定那里上报。你是什么区的就去哪个区办理。以及办理技能等级考试,一般需要找学校先报名科目的学习。然后再由学校帮你报名考试。如果考试合格就会发你技能鉴定证书。 技师的话需要从中级开始考,考完中级考高级,高级考完考技师。并且每个技能证书必须持有至少2年才能报考更高级别的技能证书。也就是说最起码4年才能考技师。 另外有些国营企业会帮员工申请技师资质。审批过后可以直接考技师,不用考中级高级。这是个别企业,详细如何操作不明确。

四在上海市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或者 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

4,外来媳妇户口转入上海是不是要结婚满十年并且要满35周岁有些说

你好!你的说法是对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人才类、投靠类居住证满7年。  或者下面两个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5,外来人口缴纳上海城镇保险

看了您的介绍后,我一一详细回答如下: 先要作情况介绍: 一、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有五个保险组成,不是您说的“四险”。 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的工资基数为:本人的上年度的工资总额(如新办保险的,则为第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注:缴费的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市平均月工资的60%,目前为3566元*60%=2139.6元,如低于2139.6元,则以2139.6元保底计算。当然,以上年度全市平均月工资的3倍封顶(如高于这个工资的,则有单位和员工商量,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与本案无关,不在这里说明了)。 缴费部份分为:单位支付部份和个人支付部份。分别为: 1、单位缴费部份:总共是缴费的工资基数的37%; 其中: 养老保险:22%; 医疗保险:12%; 失业保险:2%; 工伤保险:0.5%; 生育保险:0.5%; 2、个人支付部份:总共是缴费的工资基数的11%; 其中: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 失业保险:1%; 工伤保险:不缴 生育保险:不缴 二、您说的一金,是住房公积金。 缴费的工资基数同“社会保险”, 缴费为14%,分别有单位和个人各支付一半,即7%。 有了上述的情况说明后,我可以为您解答了: 1、外地城镇户口,在上海工作的,必须缴纳上海城镇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依据: 1)社保: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2)住房公积金: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是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但您的工资扣除了社保和公积金个人支付部份,在正常上班(即没有请病事假)的情况下,达不到最低工资的,由单位补足到最低工资,注意:是单位补足,不是让员工“掏腰包”。让员工掏腰包补足到最低工资,单位是违法了。 依据:沪人社综发(2010)21号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有明文规定: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其中:(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您的第一个问题,解答是: 让您“掏腰包”,单位违法。 让您参加上海的城镇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法,也是政府要求这样做的。 2、您在江苏缴的,我不清楚江苏省的规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你在江苏省的社保暂停缴费。 在上海已在缴纳,将来离开上海时:养老金的个人账户(8%,即您个人支付部份)是可以迁移回去,在全国可以连接起来合并的,算你累计缴费年限。 另要说明的是:养老金分个人账户和统筹两大部份。列入个人账户的是8%,随着个人可以转移。统筹部份(22%)是不能带走的,留在当地。------这与本案无关,我不多说了。 转移的具体操作是:离开上海时,单位会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同时你到上海的区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迁出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上海社保卡),然后你到江苏省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转接手续,在江苏办理的具体程序,您要到江苏问了,我不清楚江苏省情况。 3、您提到的公积金部份: 离开上海时,可以提取全部的公积金,即公司支付的7%和个人支付的7%,当然包括其中的利息。 需要说明的是:您一旦提取后,账户不再保留。如果又在上海工作的话,则在新的单位,需要再开一个账户。 顺便说一下,您离开上海,如果不提取的话,单位会到公积金中心办一个“转出”,如果以后您仍在上海的新单位上班,则您告诉新单位,您的账户,会接上去,新单位缴;如果没有上海的新单位,则公积金中心把您的账户暂封,编入“封管办”,等您以后有新单位时接上去,或您提取销户。
那有点夸张啊

6,2017 外籍人员离开上海怎么提取公积金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速度快,无风险,真实租房购房提取,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其实提示hal.dll损坏或丢失,实际上该文件并不一定不存在,可以说,拷个文件回去system32里,根本是不可以解决的.出现这个错误的原因是boot.ini文件出错,导致引导不了机器从指定的路径启动,那样系统搜索其他的路径,而其他路径上是没有hal.dll文件的,就会提示这个错误.一般的解决办法是进入故障恢复控制台,用fixboot命令,如果这样修复不了boot.ini,就用bootcfg/add来重建boot.ini。 这个是由于C盘根目录下的boot.ini文件非法,导致默认从C:\Windows启动,但是又由于你的Windows XP没有安装在C盘,所以系统提示找不到HAL.DLL文件。启动因而失败。解决方法是重新编辑Boot.ini文件。 1)、使用Win9X启动盘启动,使用EDIT.EXE命令编辑这个文件。启动EDIT.EXE以后只要按照正确的格式输入Boot.ini文件的内容,保存为Boot.ini文件即可。 2)、使用COPY CON命令创建一个Boot.ini文件。在DOS下输入Copy Con C:\boot.ini以后回车。然后按照Boot.ini文件的格式输入,每输入一行敲一次回车键,当全部内容输入完毕以后,按CTRL+Z,屏幕上会看到^Z的提示。这个时候再敲一次回车,系统会提示1 file(s) copied.这就表示创建成功了。 3)、使用故障恢复控制台里面的bootcfg命令。 4)、在别的电脑上创建好以后,拷贝到受损电脑的C盘根目录上覆盖源文件即可。 还有个办法,你用个u盘从别个那里拷一个 hal.dll文件,然后插在你的电脑上,再用一张系统安装盘放进光驱。在第一选择里,选择修复,就可以进入doc里了。然后从a: b: 一直试下去,看到了u盘就要吧用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速度快,无风险,真实租房购房提取,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一、修改注册表 在“开始→运行”中键入“regedit.exe”,打开“注册表编辑器”, 展开分支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 在右侧窗格中显示的就是本机安装的服务项。(从注册表中删除相应服务 子键后,需要重新启动才能完全地从services.msc列表中移除)  如果要新建服务,只须点击“编辑→新建→项”,然后为此项命名, 如“test”;然后右击该项,选择“新建→字符串值”或“新建→ DWORD值”即可。添加一个服务项目具体需要添加的键值如下:  “DisplayName”,字符串值,对应服务名称;“Descrīption”,字符串值,对应服务描述;  “ImagePath”,字符串值,对应该服务程序所在的路径;  “ObjectName”,字符串值,值为“LocalSystem”,表示本地登录;“ErrorControl”,DWORD值,值为“1”;  “Start”,DWORD值,值为2表示自动运行,值为3表示手动运行, 值为4表示禁止;  “Type”,DWORD值,应用程序对应10,其他对应20。二、通过注册表文件删除注册表中的项 Windows Registry Editor Version 5.00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 保存为reg文件双击导如即可删除此项 注意有个“-”号 删除注册表中的值 Windows Registry Editor Version 5.00[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SoundMan"=- 这样可以删除此值 对于服务的启动类型 对应注册表[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 下的各个 子 项 服务名字下的start键表示启动类型 1是系统 2是自动 3是手动 4是禁用 关于终止进程的操作 XP下可以选择taskkill命令 终止记事本: taskkill /IM notepad.exe /F /F的意思是强制终止三、windows 从注册表删除服务项 sc delete [service name] 从注册表删除服务项。
外籍?外国人还是外地人?外国人没有公积金。
不用的。又辞工单就可以。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7,夫妻一方是上海户口的另一方何时可迁入上海户口

异地婚姻,一方为上海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迁移到上海的前提:合法夫妻 其中一方拥有上海户口,还要分具体情况看待:一、结婚时间不足1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 配偶一方拥有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拥有博士学位;3.配偶一方是省部级奖项获得者;4.上海户口放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放有本科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同时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学位,在上海工作3年以上者。二、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 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低于3年;2.上海户口方拥有硕士学位,毕业3年以上;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 扩展资料:(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下列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1、外省市人员在本市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2、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4、原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5、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除由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户口审批事项,其他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初审,公安分(县)局审核后,由市公安局作出审批决定。(二)审批内容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三)审批对象外省市户籍的申请人。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上海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办法
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1.必须结婚满10年(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2.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扩展资料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2、递交材料,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3)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5)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部门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4、材料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5、迁入户口,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6、家属随迁,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参考资料: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百度百科
异地婚姻,一方为上海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迁移到上海的前提:合法夫妻 其中一方拥有上海户口,还要分具体情况看待:一、结婚时间不足1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 配偶一方拥有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拥有博士学位;3.配偶一方是省部级奖项获得者;4.上海户口放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放有本科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同时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学位,在上海工作3年以上者。二、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低于3年;2.上海户口方拥有硕士学位,毕业3年以上;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扩展资料: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所需材料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申办资格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办理时限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1.必须结婚满10年(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2.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建议的文件准备流程:???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0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其他可以提前落户或者直接进行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情况如下:?2017年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是博士;???(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2017年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2017年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上面的上海户口新政策是否有符合情况的,才可以办理申请上海户口??(一)2017年异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3)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申报人员全家的户籍证明;?(5)随迁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6)沪地配偶单位证明;??(7)结婚证复印件;??(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9)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0)沪地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二)2017年就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4)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扩展资料:设定依据: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 》(沪府[2009]7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三、《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沪公发[2014]142号)第十二条 下列户口事项,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审批决定:(六)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配偶落户。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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