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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明施工条例,文明施工要求达到三标准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5 00:18:58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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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施工要求达到三标准是什么

对于施工现场有什么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及其

文明施工要求达到三标准是什么

2,上海施工时间规定

上海施工时间对白天正常施工时间也就是上午8:00-下午6:00,没有作规定,但对夜间施工有限制。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上海市规定不得在该时间内将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因此上海市规定的施工装修时间是工作日的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为保障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般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装修。特殊情况需要装修,时间上应视具体情况相应缩短装修时间,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不得进行施工装修。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除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施工以及抢险、抢修工程外,其他的工地不能施工,如果需要施工,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整洁和美观。(二)管线工程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其他建设工程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挡大门符合有关规定。(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法律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除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施工以及抢险、抢修工程外,建设工程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需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除抢险、抢修外,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需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施工时间规定

3,文明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有那些具体要求

1、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2、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 3、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你好!你是说工地包装啊,公司机密啊如有疑问,请追问。

文明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有那些具体要求

4,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第三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房屋拆除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第六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定额。第七条 (现场调查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线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第八条 (设计和施工文件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第九条 (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处。第十条 (施工铭牌)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  施工铭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四)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  (五)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第十一条 (围档设置)  除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档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二)内环线以内地区和内环线以外的居住密集区以及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地区施工现场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档大门符合有关规定。  (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档。  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纲

原发布者:李云西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说明2.工程概况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4.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7.劳动力配备、机械设备、材料等供应计划8.质量保证措施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施工组织总体说明1.1本施工组织是在认真阅读了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设计图纸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标书中各种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卫生和文明施工目标的措施,均考虑了本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1.2本施工组织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参照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驶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施工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稀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稀管道室外埋地工程技术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规范,《上海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细则》、《上海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条例》、《上海市外来民工使用条例》等有关政府规定。1.3我公司保证在工程施工中诚恳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协调、管理,并充分发挥本公司管理和技术优势,组织一流的施工队伍,同时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
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及管理体系3、施工方案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7、施工平面布置图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  2.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06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2006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做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努力争创全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一个,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两个,区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三个。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杜绝刑事案例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2、实施措施:  2.1整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以省、市、区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与各项目部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抓工作落实。  2.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2.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2.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2.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六项卫生制度》,创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3、奖罚办法:  3.1.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负责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3.2处罚  3.2.1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3.2.2参加全省检查的工程项目部,达不到优良标准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通报批评。  3.2.3市、区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能报批评。  3.2.4凡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视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2000元(不含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007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山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及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两型五化”施工现场活动》《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绿色行动”》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2005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做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努力争创全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一个,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两个,区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三个。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杜绝刑事案例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2、实施措施:  2.1整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以省、市、区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与各项目部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抓工作落实。  2.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2.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2.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2.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六项卫生制度》,创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3、奖罚办法:  3.1.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负责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3.2处罚  3.2.1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3.2.2参加全省检查的工程项目部,达不到优良标准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通报批评。  3.2.3市、区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能报批评。  3.2.4凡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视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2000元(不含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零;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1.4措施:  1.4.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 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1.4.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1.4.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1.4.4做好书面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1.4.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50%;合格率100%,不合格率为零。  2.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3新工人教育达到100%。  2.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  2.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100%。  2.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和“四口”防护率达到100%。  2.7各项合同签定率达到100%。  2.8安全报监率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2.9措施: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9.1第2.1条由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 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2第2.2、2.3、2.8条由项目专职安全员 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3第2.4条由项目电气负责人 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4第2.5条由项目设备负责人 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5第2.6条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2.9.6第2.7条由本项目经理和资料员 、 同志负责监督办理。  3.文明施工目标  3.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挡。  3.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达标率100%。  3.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100%。  3.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到100%。  3.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100%。  3.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3.7措施:  3.7.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  同志。  3.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3.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3.7.4力争创省、市、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4.奖罚措施:年终全面实现各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1000-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  ---------------------------------  不知道有没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2、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7、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8、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9、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10、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11、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12、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前者是各级单位、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后者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安全生产目标构成:工伤、工亡事故指标,无伤亡事故指标,危险源管理指标、安全投入指标,职业危害防护指标,日常安全管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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