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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业备案程序,上海市房地产网上交易备案系统在哪下载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14:46:4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房地产网上交易备案系统在哪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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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物业公司怎么办手续

共商税务注册是很简单的,主要是要拿资质,拿资质要是证书和资料这个要准备好。就是建设部的物业企业经理证书和职称证书(通常说的工程师),有关详细的资料建议你去九四培训网( http://www.94px.com )下载。
如果你要是注册(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需要前置审批,我们可以直接帮你办理,首先核准企业名称,做资料、如、公司章程、银行询证函、然后开设验资帐户,做验资报告等相关手续,接着开始办理、工商、代码、IC卡、税务、刻章等程序,最后在开基本帐户,参考请进www.shgszu.com,
办物业公司先办工商执照,后办资质。但资质与注册资本有关系。 办有限公司,先核名称2验资报告3租房协议和产权证,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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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合同续签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备案所需资料一般有:1、备案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 物业管理资质复印件;4、该市所接项目合同书;(有的市是先有物业接管项目,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再备案的)5、该市分公司人员配置、相关身份证明及职称证书;6、办公场所证明等具体可咨询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房管部门或城建委)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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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委会备案证明需要什么

业委会成立程序和备案资料  一、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主动组织、指导、协调成立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被推荐为筹备组成员的,应如实填写《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表》。筹备组成员产生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在物业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公告(附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二、筹备组的工作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指导筹备组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代表)大会形式、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人数,并组织业主推荐  2、确认业主投票权及票权计算  3、拟订《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4、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和产生办法,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5、会前十五日前公示《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等各项会议内容和审议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附照片)。  6、业主代表候选人情况公示(附照片)。  7、业委会成立情况公告(附照片)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材料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备案表(附件七);  3、业主(代表)大会成立经过情况(社区签字盖章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  4、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自荐、推荐表(附件一);  5、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  6、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附件三);  7、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附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附件六);  8、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代表候选人公示(附照片);  9、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书面征求意见表(附件四);  10、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汇总表(附件五,选票原件拿来让我们看一下);  11、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业委会人员分工、公告附照片)。  社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助动车被偷是否存在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如有要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从人道上和给业主安慰,给予一些补贴。
上海称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推进《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更好地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现将开展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和对历年获得建设部示范项目复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度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住宅小区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别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大厦(工地)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评选标准 考评严格执行建设部(2000)008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项目预评分值不得低于98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企业自评申报阶段 各物业管理企业对已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根据申报条件经自评符合条件的,在8月30日之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申报并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 (1)申报项目的文字说明介绍; (2)申报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 (3)反映物业管理服务特色的照片20张以上(包括小区大门、环境绿化、房屋立面、车辆管理、技防设施、管理制度、小区管理处、保洁、维修、保安的作业场景等),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 (4)物业管理企业填写《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简表》(见附件一)、《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企业可从“上海房地资源网”()下载)各一式三份,由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初审通过后推荐上报。 2、区县房地局初审阶段各区县房地局9月1日~9月10日,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二)。 3、市局预评阶段 9月16日~30日,市局物业处将组织市物业行政事务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通过预评的项目推荐上报。 二、对历年来已获得部示范项目进行复验 1、各区县房地局要对本区内历年获得部示范的项目,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复验并填写复验表(见附件三),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交获得部示范项目后,巩固和提高管理服务的情况简述,并提供20张住宅小区或大厦、工业区现状照片,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于9月15日将复查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四)。 2、对检查中发现管理水平下降、业主意见较大的项目,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周内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做好回访复查工作。 3、对整改不力,已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区县房地局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复验后,报建设部建议撤消其示范项目称号。如果不和你的胃口,可以去这里看看,所有上海市的房地政策法规都在了

6,怎么在上海药品物价备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8月1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沪价商[2002]032号)各区、县物价局: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合理确定药品价格,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其价格行为均须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要体现质价相符和鼓励创新的要求,并按照“质价相符,水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价格评估。  第四条 投标人所投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应在投标前获得上海市物价局的确认(确认单式样见附件1),投标人不得一标多投(即生产企业就同一标的以多个投标人的形式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形式投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8月1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沪价商[2002]032号)各区、县物价局: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合理确定药品价格,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其价格行为均须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要体现质价相符和鼓励创新的要求,并按照“质价相符,水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价格评估。  第四条 投标人所投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应在投标前获得上海市物价局的确认(确认单式样见附件1),投标人不得一标多投(即生产企业就同一标的以多个投标人的形式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形式投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不得擅自接受未经确认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所进行的投标。联合工作组应在每期招标药品开标后,将投标药品价格报上海市物价局确认投标药品价格的有效性。  第五条 价格评估按照投标价格一有效价格—合理价格—价格分值的顺序来确定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投标价格由投标人自主申报。以药品经营企业为投标人的,其投标价格需有相应生产企业的书面委托。  在投标价格内确定有效价格,其上限为本市物价部门监测到的该药品在医疗机构的实际进价,下限为企业的合理成本。  在有效价格内确定合理价格。就同一标的药品,根据投标有效价格的情况选取1—3家最低有效价格,并根据最低有效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上浮30%为最高合理价格。最低有效价格即为最低合理价格。凡属合理价格区间的药品,一经中标,即属中低价位药品范围。  在合理价格内确定价格分值,满分为30分。价格分值由基本分值和变动分值两部分组成,基本分值为20分,变动分值为10分,变动价格分值=[(最高合理价格—投标价格)/(最高合理价格—最低合理价格)]×10。  第六条 按《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规定,对实行分类评审的专利药品、获得我国行政保护的国外原研制药品、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国内原研制药品、在国内同品种药品批号取得前已经引进投产的国外原研制药品、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生物制品、国家级优质中成药品,以及国家计委单独定价药品,其中标价格由联合工作组依据同品规(无同品规的按同类品种确定)药品中标情况具体确定。  第七条 联合工作组应在每期招标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药品实际中标价格报上海市物价局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上海市物价局根据中标价格,在兼顾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利益的基础上,及时制定、调整、公布中标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突破该药品现行最高零售价格。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一)药品中标价格在人民币5元(含)以下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40%}  (二)药品中标价格在人民币5元(不含)以上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1×30%}  差别流通差率见附件3。  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有效期是:自上海市物价局确定的执行日期始,并于同品种药品下一轮集中招标采购后新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日止。  第八条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计委或上海市物价局统一调整有关品种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国家计委或上海市物价局调整后同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应按调整后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二)若中标价格与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之间差率小于国家计委规定的流通差率,中标人可向上海市物价局提出书面申请调整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上海市物价局将在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水平内,视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与否及调整幅度。  第九条 中标药品卖买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而严重影响中标药品的生产和正常供应,需调整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成本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第十条 市药事所和联合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市药事所和联合工作组在药品招标中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抬价、低价倾销、乱收费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药品购销要按中标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如实记帐。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重新核定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二条 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价格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上海市物价局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投标药品价格确认单     二、差别流通差率表     三、中标药品价格备案表(略)
药品属于流通产品,厂家生产药品在当地的物价局都有个价格备案。在产地以外市场销售的前提是:将你所要销售的药品到销售当地物价局办理物价。

7,成立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详细程序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创建分为营业执照和资质申报两个环节。  1。营业执照注册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按物业公司的等级计算,开始的时候为“暂定三级”(目前已经取消了临时资质等级),一年内有效,一年内需要重新评级,不然资质作废。从“三级”开始。三级的物业管理注册资金为50万元。营业执照你找当地的工商局先核名,然后开始工商登记、股权确认等一系列的程序。但成立过公司的人都知道,注册一间公司的手续是非常极其繁琐的,自己去办理跑上10次、8次很正常,而且还不一定可以顺利办下来。所以,建议有些“钱”还是要给别人“赚”的。建议你找当地一家代理注册的公司,花几千元他们会帮你搞定一些,不用自己麻烦。如果楼主你没有50万的现金,他们注册公司可以帮你代堑,注册后他们会抽走资金。在广东注册一个50万的物业公司,连代堑资金在内,10000元左右注册代理公司会帮你搞定一切,你只需要配合提供资料就行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法人印鉴等他们会一并帮你搞定的。  这时值得提醒的就是:如果你是让注册代理公司搞定50万的注册资金的话,其实这钱是不存在的,因为注册代理公司不可能“白”送你的,他们在你工商登记成功后,会将资金抽走的。所以在财务管理方面,应该是由楼主你或相关的股东向自己的公司借50元,签下借条留档,因为这50万是根本不存在的,在财务管理需要交待资金去向。即公司发生问题时,如有债务方面的纠分时,需要按照股权份额承担相应的风险。你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即最大可能要承担50万元的风险。  二、物业公司资质申报条件,如下: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九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即你领取了营业执照后,需要先到国土房管局物业科办理“临时资质”申报,他们会给你一年的时间。一年内你要办理“临时资质”转“三级资质”。如果一年内,你没有达到相关资质申报的条件时,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1)无资质承接业务,目前这类型占物业公司总数的30%左右。但给物业科查到的话,要罚款,如果和当地物业科关系搞得不好的话,还可能被吊销“临时资质”。  2)给专业公司代办,有实力的物业管理公司代办企业和物业科有关系(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的代理公司一般办不了这项业务,因为需要和物业科和建设部有关系才办理得,如果注册执照的代理公司跟你说办得了,要“小心被骗”。由于国家的相关部门很“那个”的,所以,有钱就能解决问题,在广东,三级资质代办需要4-5万元出证。  三、  1、关于你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应该是你如何定经营方向才能决定的。常见的物业管理公司架构分为三种: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混合型架构。不同的架构模式适应不同的服务市场,故相应设定不同的专业部门。所以楼主你应该要了解你的物业公司的业务方面。用“专业”的眼光分析上述三种流行架构当中哪一种适合你公司本身才可以定出精确的部门组织,另外,哪些职能自己组建,哪些职能委托社会专业的公司,都直接决定了你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2、内部组织机构与你投入多少成本,如果维持公司总部的成本开支直接挂钩,即不同的投入会有不同的结果,正规化的物业公司多达10多个部门,小型的物业公司几个部门就组成了。这点没有定论,需要楼主你自己认真核算成本的。另外,根据物业管理这个行业的经验,“物业公司总部的支出应该与项目收入开支成本分计算,仅从项目摊分一定的合适比例”,这点是原则!请楼主你一定要注意了,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账目”。  四、物业管理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人力资源的配置是最讲究“内功”的。物业公司总部的人员配置与接管项目的人员配套又是两套分离的成本计算原则。最“阳光”的成本核算要考虑三大原则:人力成本支出、固定成本支出和变动成本支出,这三大支出都有一个最合适的“阳光比例”。所以如何策划人力资源,既要配合阶段性的发展计划,又要不违反“阳光比例”,在实操时,要处处节省。且人力资源的配置又与内部的组织架构是直接“挂钩”的,人力成本又要“对内对外”相比较。所以不是简单安上“几个部门”,请上几个总监或经理就行的。这是“战略”层面上的事情。  五、物业公司接管的项目当中,有些项目虽然表面利润不高,但有很多收入是“外行人”根本不知道和掌握不到的。所以近年,很多人看到“物业管理”行业“有利可图”和“长期饭票”,纷纷在这个“朝阳产业”里面“挖金”。但要知道,真正的物业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内功和操作经验”,而且物业管理本身是“高风险高责任”的行业,在众多服务业当中,风险是排在第一位的。所以,除非有充足的准备和经验,不然贸然入市的话,本人真心奉劝“慎之、慎之!”
资质申请 申请成立物业公司办理资质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申报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三)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一)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和对物业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组建和其他企业一样,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才能成立。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主要是为界定、查验、衡量这类公司具备或拥有的资金数量、专业人员、受托管理物业的规模等方面的状况,是企业的实力、规模的标志。由于各地区物业管理的发展程度不同,具体的资质条件也各不相同。一般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筑面积须在1万平方米以上。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申报资料 内资企业(含国有、集体、股份合作)一般应提供下列资质资料: (1)主管单位对申请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批的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人代表任命书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注册及经营地点证明。 (7)拥有或受托管理物业的证明材料。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除需提供内资企业申报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合资或合作项目议定书、合同等文件副本及有关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委托本市具有对外咨询代理资质的机构办理申请报批事项。 私营企业除补充个人身份证明和待业证明等有关资料外,其余资质资料大体相同。 (三)物业管理公司申请成立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领到资质审批文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对外营业。具体程序包括: (1)根据上述成立条件,准备材料和文件。 (2)向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法人注册登记和开业登记。 (4)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以及到公安机关(或授权单位)进行公章登记和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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