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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异地报销,在外地交的医保在上海看病能报销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7 14:52:5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在外地交的医保在上海看病能报销吗

你这个情况应该让单位在潍坊医保给你办理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安置,这样可以在上海选择1到2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回潍坊去报销你不办理这个手续的话,异地就医不给报销的

在外地交的医保在上海看病能报销吗

2,上海医疗费在外地农村医保可报销不

参保地的机构批准了参保人到上海就医的话(需申请),可以拿发票 清单 病历复印件回参保地报销。
可以
不可以

上海医疗费在外地农村医保可报销不

3,上海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上海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4,外地人在上海看病住院做手术怎么报销

无论是上海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上海缴纳的医保,医保卡报销是一样的。1.住院费用报销,必须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报销,上海医保定点有一千多家医院包括各类专科。2.基本上是疾病治疗类,操作简单,办理住院和出院的时候,使用医保卡登记和结账就行。3.当场在医院就操作报销,不需要自己垫付额外再跑去报销了。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外地医保在上海看病报销这样操作。1、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2、对于临时外出(旅行、出差、探亲等等)的,那么只有急诊才能予以报销。如果不是急诊的,那么就必须请急诊护士在挂号单上面敲上“急诊”章,才能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医保局电脑里有各地医保定点医院的清单。 希望可以对您有帮助哦!更多1条
把所有发票带回去报!在上海社保中心开个证明!

5,在上海交的医疗保险在外地住院能否报销呢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报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报销时,应当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和医疗费清单)、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由单位派驻外地工作6个月以上的,可由其单位到所属的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每次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办理时应携带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以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后,参保人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住院医疗费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单位所属的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报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报销时,应当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和医疗费清单)、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在外地发生的急诊费用可以回上海报销,非急诊的需要进行就医关系转移后才能报销。
注意!你需要马上联系“老家的”医保部门或让家里的亲人朋友帮你办手续。到“老家的”医保局办理“转诊转院”或“住院登记”手续。否则出院带相关手续不予报销。

6,外来人员在上海的社会保障卡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转诊转院结算: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城保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从2009年7月起,外来人员如果是城镇户口,单位一定要办理上海的城保,而不是综合保险,但如果是农村户口,单位可以办理城保,也可以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不论哪种保险,都可以上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查询,也可以打电话12333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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