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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社会治理,上海在治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5 19:32:4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在治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苏州河不在发黑、发臭!

上海在治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2,上海成为国际性大都市具备了哪些条件

1.优越的地理位置,对外交流和交通极为方便。2.上海有着悠久的历史
上海人聪明靠海还有就是国军政府治理的好。

上海成为国际性大都市具备了哪些条件

3,用矛盾法分析上海政府解决摆地摊的民生问题 急急急

党章中明确写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这里“一切”有多大没有尺度无法衡量,只能用事实说话! 这是民生治理矛盾的突出问题,摆地摊是占道不对,但是政府并没有“为人民服务”人民需要生存需要摆地摊才有饭吃,唯一要解决的是:为人民提供摆摊的规范场所问题!我相信每个城市的人民都有这个需要,为何不满足提供修建标准化场所来摆呢!?如何解决民生,不是只会制止,如果治理难是不是应该考虑问题的关键点在何处?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图!要坚决贯彻落实把“为人民服务为第一要务的宗旨”才是真正的解决民生问题。
你好!(10分)(2)运用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塑造城市形象与解决民生问题的关系。(10分)(3)运用政治常识分析上海市政府的做法。(12分) 39.(60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什么意思?
正方面:摆地摊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繁荣经济,方面居民购买物美价廉的物品,维护社会稳定反方面:不按规定的拍地摊影响市容,货品质量没保证,摆地摊者三教九流人员混杂,影响社会治安。。。。。

用矛盾法分析上海政府解决摆地摊的民生问题 急急急

4,上海市政府动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一、 动迁房要拿到了产证才能判别,如果产证附记栏注明: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5年内不得转让。那就要等五年了,没有办法的。如果没有注明,则可以转让。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动迁房办理产证须提交下列材料:(1)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5,上海要整顿小区群租房了吗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群租”的认定标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根据《办法》,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办法》还指出,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上面现在不允许了 看你的邻居和物业管理了 没有投诉应该就没有什么了

6,想知道 上海市嘉定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在哪 问

叶城路620号,嘉定信息大楼10楼
社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情况错综复杂,如何有效加强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一直是各级政府深入思考的问题。嘉定区通过推行联勤网格化工作的标准化体系,从体制建设到机制运行、从事情的发生发现到流转、处理、后续跟踪,研制完成了28项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建立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等三个子体系为基础的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能,在社会治理方面做出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目前,嘉定区联勤网格化工作标准化体系已经通过“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并成为唯一一个成功申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城市联勤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项目。金鹏信息网格化软件
社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情况错综复杂,如何有效加强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一直是各级政府深入思考的问题。嘉定区通过推行联勤网格化工作的标准化体系,从体制建设到机制运行、从事情的发生发现到流转、处理、后续跟踪,研制完成了28项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建立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等三个子体系为基础的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能,在社会治理方面做出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目前,嘉定区联勤网格化工作标准化体系已经通过“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并成为唯一一个成功申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城市联勤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项目。金鹏信息网格化软件

7,居民小区国家规定装修时间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关于装修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扩展资料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新建住宅小区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中央空调、电梯、通风等公用设施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建住宅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合同中明示住宅小区内有关公用设施以及配套商业用房的噪声污染源以及防治情况;毗邻建筑物内有噪声源对住宅小区产生影响的,应当一并明示。既有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排放的噪声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公用设施所有权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环保部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94号)
节假日不许装修,正常时间和正常上班时间一样,不要妨碍左邻右舍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装修作业活动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进行。法律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一般小区里装修的时间没有法定的时间规定的。至于具体的条例要以住户所在小区的物业规定为标准的,房子装修的时候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一般以交警公交费付出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话应当限制工作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音的影响。
这个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居民入住的小区,装修时间会比较宽松,而已经有居民入住的小区,则比较严格。节假日一般要求只能进行无噪音和无污染的工程项目。一般这种情况的投诉,都是通知管理处处理的。管理处不处理的,噪音或空气污染,一般归环保局或者城管局(视授权)管理。警方一般不管这种装修事务。
这个好像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在还没有多少人入住的情况下,你可以全天装修。但是已经有人入住的情况下,你就要分时段了,8-18点,周末不可以。这个装修期我隐约记得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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